【胡佳佳 黃易青】《詩》聊包養行情韻四聲分押與古四聲系統 admin, 2024 年 10 月 19 日 《詩》韻四聲分押與古四聲系統 作者:胡佳佳 黃易青 來源:《北京師范年夜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摘要:據《詩經》用韻研討古四聲,有四點需求辨別:一,《詩經》押韻有必韻句和非必韻句的區別,非必韻句對聲音(本文關注聲調)和諧的請求寬于必韻句,不重復的必韻句韻腳更能反應古聲調情況的客觀。二,《詩經》同部字相押,有的既同部又同聲調,有的同部但分歧聲調。在合適必定韻式的規律性轉換中,同部分歧聲調也是詩人有興趣識的換韻,應當視為四聲分押。三,因假借、引申派生、語法音變等緣由,有些字一字多個聲調,根據音義相應的原則,應區別其分歧意義和分歧語法效能,以定其在具體詩句中的實際聲調。四,《詩經》中,平、上、往、進各聲,陰、陽、進各聲,用韻情況很分歧,清楚古四聲發展演變的不服衡性,各聲應區別統計。根據上述四點主張,發現一些新的定規、韻式,以義辨音。在此基礎上,構建了《詩經》用韻的四聲數據庫,從而應用計算機對全詩305篇、1133有韻之章、1696韻段、5308進韻句的用韻關系進行剖析和統計。獲得以下數據:4548必韻句中,通押183句,占所有的必韻句的4.02%。各聲通押比順次是平聲2.27%,上聲5.42%,往聲16.71%,進聲1.44%。陰、陽、進三聲的通押比順次為陰聲韻5.88%,陽聲韻3.29%,進聲韻1.44%。陽聲韻中,平、上、往聲的通押比順次是1.26%、15.05%、17.86%。陰聲韻的往聲和陽聲韻的上、往聲,在《詩經》時代能夠處于四聲系統上發展完美的早期。 關鍵詞:《詩經》;押韻;古四聲;往短期包養聲;音義相應 包養一個月基金:教導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討基地嚴重項目“漢語詞源理論及上古漢語同源詞庫”(11JJD740009)。 上古有無聲調分別,有幾個聲調,上古聲調系統與《切韻》是對應還是有發展變化,有哪些變化,具體字的四聲有哪些異同……圍繞這些問題,從明代陳第以來,古音學家進行了深刻的探討。今朝趨于認同上古有聲調,但對于更具體的問題,還存在較年夜不合。從上古音與《切韻》音的關系看,各家意見可分兩類:一類認為上古有平上往進四聲,與《切韻》四聲系統對應;一類認為上古有平、進二類,各有緩促,演變為后代的四聲。至于古今演變的緣由,又有兩種意見,年夜致地說:以上古漢語傳世文獻為重要研討資料、以考據和歸納為重要方式的學者,從音長的分歧和塞音尾的掉落的角度解釋緩促的演變;以少數平易近族語言、漢躲對音為重要研討資料、用東方歷史比較法的學者,認為上古漢語韻尾*-s,*-ʔ之類演變出后代的往聲和上聲。而上述的兩類意見中,各家又有分歧(詳下)。古四聲研討的重要資料是以《詩經》為主的上古韻文的韻腳字,上述分歧意見,重要是基于對用韻中四聲分押和通押各家估計或統計比例的分歧及其懂得,據少數發表的數據,其百分點從十幾到二十幾不等,差別年夜且較籠統。上述古四聲研討存在的問題,與後人研討的路徑是有直接關系的存在和需關注的問題重要有:起首,對押韻的鑒定,各家應當都有一個標準,但多數研討未有具體的數據,有統計的也未見有對鑒定標準詳細論證的(普通歸納的韻例,詩人在具體運用中有很年夜的隨意性,不是標準),而押韻有和諧水平差異,更未關注。未與押韻鑒定標準結合的數據,說服力是不夠的。第二,上古各個聲調的發展情況,并不都一樣,平與上、往、進,上與往、進,往與進,其遠近年夜有差別,而陰聲韻與陽聲韻,其四聲關系也很紛歧樣,這些更關系各個聲調的分歧發展變化,需分別對待、統計。第三,情勢與內容統一,情勢表現內容,押韻關系與詩的意義和文學情勢直接關系,研討押韻不克不及離開詩歌賦比興和詩意。第四,上古聲調也關系到古韻演變,還關系到形義關系、意義引申、語法音變。上述問題,今朝的研討還沒有提出或未予充足關注,本文擬從這四個方面加以探討。 一、後人時賢古四聲主張之異同及其緣由 (一)古四聲意見的不合 1.兩種觀點:古有平上往進與古有平、進二類 上古具體有哪些聲調,它們與《切韻》四聲關系若何?後人論述紛紜,歸納綜合起來可以分為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古有平上往進四個聲調,與中古四聲系統對應,清代顧炎武1、江永2、王念孫3和江有浩4,當代周祖謨5、史存直6、何九盈7、胡安順8等主此;一種認為古只要平、進兩類(王力謂“舒促兩類”),平、進各有緩促,演變為后代的四聲。段玉裁說:“古四聲之道有二無四,二者,平、進也。平稍揚之則為上,進稍重之則為往。故平上一類也,往進一類也。抑之揚之,舒之促之,順逆交遞而四聲成。”9王力在其基礎上認為:“上古陰陽進各有兩個聲調,一長一短,陰陽的長調到后代變為平聲,短調到后代變為上聲;進聲的長調后代變為往聲(由于元音較長,韻尾塞音逐漸掉落),短調到后代仍為進聲。”10林尹也認為:“古惟有‘平’、‘進’二聲,以為留音長短之年夜限。迨后讀‘平聲’稍短而為‘上’,讀‘進聲’稍緩而為‘往’。于是‘平’‘上’‘往’‘進’四者,遂為聲韻學上之主要名稱矣。”11用漢躲語資料進行歷史比較的學者,認為中古的往聲和上聲來源于上古的韻尾*-s,*-ʔ。潘悟云認為:“漢語的聲調從韻尾變來是沒有疑問的,今朝的爭論在聲調產生的時間。”12 上述兩種觀點差別重要在于,前者認為平上往進四聲在上古就齊備了,后者認為上古到中古之間有發展。更具體的意見如下。 2.三個“古無”:古無往聲;古無進聲;古無上聲 段玉裁的觀點是:上古沒有往聲,陽聲韻更沒有上聲,《六書音均表》卷四、卷五即《詩經》和《群經》韻譜中,陽聲韻只要平聲一類。他說:“洎(迄)乎魏晉,上、進聲多轉而為往聲,平聲多轉為仄聲,于是乎四聲年夜備。”13王力認為“段玉裁‘古無往聲’的說法基礎上是能成立的”,“只須補充一點,就是:中古陰聲的往聲字,年夜部門應屬上古的進聲,這是長進,和短進稍有分歧,這種分歧無妨礙押韻。”14 孔廣森認為古無進聲。他說:“至于進聲,則自緝合等閉口音外,悉當分隸自支至之七部而轉為往聲。蓋進聲創自江左,非華夏舊讀。”又說:“周京之初,陳風制雅,吳越方言未進于中國,其音皆江北人唇吻,略與華夏音韻類似,故《詩》有三聲而無進聲。今之進聲,于古皆往聲也。”15 黃侃在段玉裁陽聲無上聲基礎上,進一個步驟主張陰聲韻也無上聲16。這個主張后人評價紛歧。它明顯是屬于“平上為一類”、“往進為一類”框架的。 3.兩種進聲處置:收舌進聲獨立,收喉進聲附陰聲 顧炎武主張進聲歸附陰聲,至王念孫、江有誥再到章太炎,將收唇的進聲(緝、盍)和收舌的進聲(往進韻至、祭、隊)獨立,只留收舌根的陰聲韻(之幽長期包養宵侯魚支)進聲不獨立。等于說收喉的進聲與收舌的進聲獨立性有差別。收喉進聲不獨立,重要是認為《詩經》平進多相押,且諧聲關系親密。 4.分歧的通押數據 根據《詩經》用韻研討古四聲,上述種種主張,重要是根據或粗略估計或精確統計的四聲的分押和通押比例。如顧炎武說:“進與進為韻者什之七,進與平上往為韻者什之三。”17有的學者進行過某些部門的具體統計。王力說:“在《詩經》時代,同調相押是正常情況,異調通押是特別情況。”18又說:“……《詩經》長進、短進分用的情況占百分之九十四,適用的情況占百分之六。長進、短進適用的情況,跟平上適用的情況是一樣的。”19史存直的統計觸及更多的關系,他說:“《詩經》一共有1679個押韻單位,此中平上往三聲通押的就有220個,進聲戰爭上往三聲通押的有45個,合計有265個,約占15.8%。”20胡安順的數據是:“《詩經》中平、上、往、進同類相押達到76%,混押只要24%。”21 (二)古四聲意見不合的緣由及解決途徑 綜觀各家古四聲主張及其對《詩經》韻文資料的剖析處理,我們思慮幾個問題: 1.四聲分押與通押各占的比例,是各種聲調意見安身的基礎。統計觸及韻例鑒定、韻段分合、以義審音等問題。但這些問題并未有分歧的見解,未構成較分歧的標準。一章內統一韻部中的平上往韻腳,是各聲分押還是通為一韻,在討論聲調問題時,有同時作為證據與作為結論的循環論證之嫌,比鑒定平進韻部通押要困難。必須在韻例上獲得證明,力圖客觀的相押判斷標準,客觀鑒定韻段分合。 2.韻律節奏與語義組織結構有對應關系,可以根據語義結構關系鑒定韻腳及其關系。如,《周南·漢廣》一章:“漢之廣矣,不成泳思。江之永矣,不成方思。”“廣、永”描述詞,同義相應,上聲;“泳、方”動詞,同義相應,往聲;韻律應該分別。 3.古四聲的認識不克不及止于表層即平上往進四聲之間關系的數據,統一聲調之間,陰聲韻與陽聲韻的甜心花園情況也有分歧,收舌音與收喉音也有分歧,有的差別還很是懸殊,尤其是往聲;通押的情況,具體有誰通進誰的標的目的問題,這些直接影響到對古四聲問題的總體認識,也關系到對古四聲發展演變不服衡性的深刻清楚。客觀的鑒定和若干層次分歧角度的統計,不單是增添對古四聲面孔清楚度及其發展演變過程的需求,也可進一個步驟發掘《詩經》用韻的一些未知規律。 4.作為韻腳字,《詩》中統一個字并非只一個讀音,由于假借、詞義引申、語法音變等,一字多音,且往往區別在聲調。如《關雎》“鐘鼓樂之”的“樂”,與往聲“芼”相押,從顧炎武以來就一向作為平進相押的典範例子。實際上這個“樂”在當時詩人就讀往聲。以義審音,而不是簡單地以字定音,這個問題觸及對《詩經》的正確解讀,還有很年夜難度。 鑒于上述四點考慮,進一個步驟需求做的任務重要有:一,探討新的韻例,以區別必韻句與非必韻句,確定韻腳字;二,探討韻腳字之間的關系,重點是,一章內的同部異調,是統一韻段還是分歧韻段;三,討論一字多音的分歧情況,根據音義相應的原則,做數據庫時逐字以義辨音;四,樹立數據庫,從四聲、古韻部和今韻(反應收聲、陰陽)各個角度標注信息,進行多層次(總的四聲、分歧收聲韻的四聲、陰聲韻陽聲韻的四聲)、多向(如,平進相押,是平通于進,或進通于平)的兩兩比較。然后剖析比例數據,以求對前賢分歧意見所觸及問題的見解。 二、韻腳及其關系的確定包養故事 確定誰與誰相押,是古音研討最為基礎的任務。本非相押而以為相押,歸納的韻部就會過寬。如顧炎武支、脂、之不分,就是他起首把這三部之間韻的腳字本來不進韻或換韻的,以為一韻究竟22。古四聲研討也是同樣的事理。 (一)必韻句與非必韻句的區別與確認 從文學情勢的特別性上看,詩是求盡能夠多押韻,所以良多詩篇是每句韻,且無通押。但并非總有能進韻的字來準確表義,為了不至以辭害義,就不特別尋求每句韻,但服從于韻律和韻律與詩義分歧的基礎請求,固定一些地位是請求必韻的。 《詩經》有必韻句和非必韻的區別;同是用韻也有和諧水平的區別,非必韻句即便用韻,其對和諧水平的請求也較寬緩,不克不及精確反應古音情況;必韻句對和諧水平請求盡能夠嚴密,是鑒定《詩經》用韻和古四聲更客觀、準確的資料。要更深刻、客觀、精確認識《詩經》用韻和古四聲,須以必韻句的數據為準。從統計數字看,非必韻句四聲通押的比例,要明顯高于必韻句數倍(詳后)。 區別非必韻與必韻,後人尚未有專門討論和一以貫之的實踐23。顧炎武《詩本音》對韻例隨文而發。從江永到王力,許多學者做了《詩經》韻例的專門歸納。但因為《詩經》韻式極活,往往即便同篇內各章也各有韻式,具體某句某字,孰韻孰不韻,孰與孰為韻,何處開始換韻,仍需分別鑒定,往往有仁智之見。從而,有需要探討一種客觀、可操縱的一概性規則,以確定韻腳字及其關系,最年夜水平消除判斷的主觀性。 規則的確立要根據語言的最基礎事實。留意到兩個事實:(1)《詩經》多用兩個或兩個以上分句為一句群,表達一個完全的語義(詳下)。這是語義節奏;(2)韻律是要共同語義表達的,韻律與語義節奏相為表里。語義是情勢(句)與內容(義,即思惟)統一的,這也就是聲音、句子和思惟內容在節奏上的分歧。可據此以確定必韻句和非必韻句。 必韻句的認定有分歧鑒定標準,各標準是獨立而配合感化的,不是排他的,而確定非必韻句的標準,是消除法,只需用一個標準確認長短必韻,它就長短必韻。 1.從句群和韻段的角度確定必韻句 “句群”指敘謂一個主語或敘說一個事務的幾個停頓分句組成的完全句,表達一個最基礎的完全語義(句群結束用句號)。“關關雎鳩,在河之洲。”是一個完全句。“關關雎鳩”只是名詞性結構,做主語,語義未完。此外,與前后完全句相對獨立,表達完全語義的單句,也是一個句群,稱作獨句群。如《小雅·庭燎》二章:“夜若何其?夜未艾。庭燎晣晣。正人至包養意思止,鸞聲噦噦。”至“夜未艾”第一句群意義已經完全了,一問一答,寫時辰。“正人至止”與“鸞聲噦噦”另為一句群,寫聲音。“庭燎晣晣”寫光明,且其前后句群都不待此句以完全,它是獨句群。首章“庭燎之光”、三章“庭燎有輝”同例。 1)句群末句必韻(定規1)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句群末句的“洲”字必定是韻腳。“鳩”字地點不屬句群末句,這個地位紛歧定用韻,即“非必韻”。《周南·葛覃》一章:“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維葉萋萋。”一個句群三個分句敘謂葛,構成完全語義表達,“萋”字必是韻腳。“覃、谷”在非必韻句。“黃鳥于飛,集于灌木,其鳴喈喈。”三個分句敘謂黃鳥,語義完全獨立,“喈”字必韻;“飛、木”在非必韻句。此章六句兩個句群,只要“萋、喈”二字必韻,“飛”字非必韻(兩句群中“木”“谷”交韻。交韻,也是必韻。詳下)。句群末句必韻24(有極個別破例),因為它是語義表達指向與重點,必定要以韻律強調和節制,語義與韻律分歧。 句群末句必韻,故而句群的劃分特別關鍵。如《周頌·載芟》(部門):“侯主侯伯,侯亞侯旅,侯強侯以。有嗿其馌,思媚其婦,有依其士。有略其耜,俶載南畝。”王力讀作:“侯主侯伯,侯亞侯旅(魚鐸通韻)。包養一個月價錢侯強侯以,有嗿其馌,思媚其婦。有依其士,有略其耜,俶載南畝(之部)。”25按,毛傳:“主,家長也。伯,長子也。亞,仲叔也。旅,後輩也。強,強力也。以,用也。”箋:“強,有余力者”,“以,謂閑平易近,今時傭賃也。”主、伯、亞、旅、強、以(用,即傭),六者并列,皆是耕耘者。所以第一句群有三個并列句,末句是“侯強侯以”。“有嗿……其士”為第二句群,謂婦饋、士耕,分工而相愛(箋云:“依之言愛也。”朱熹《詩集傳》:“言餉婦與耕夫相慰勞也”)。第三句群謂以耒耜耕于南畝(主語承前)。從而,“以”“士”“畝”(皆之部上聲)居各句群末句,為必韻,而“伯”“旅”非必韻26。 2)句群自為一韻段,則末句前至多一句有韻(定規2) 一個韻段內必須至多有兩個韻腳。假如一個句群自為一個韻段(句群末句以下句子換韻),則必須含有至多兩個韻腳。 句群只含兩個分句的,首句必韻。如,《召南·采蘩》三章:“被之僮僮,夙夜在公。被之祁祁,薄言還歸。”此章有兩個句群,各句群末句“公”“歸”必定分別是韻腳(據定規1),但第二句群末句“歸”字不與“公”諧,是換韻,那么,“公”字之前必須有一個韻腳,確定第一分句末“僮”字必韻。“祁”字同例。 句群有三個或三個以上分句,且其下換韻,則末句前至多一句有韻。或在首句,如《王風·黍離》五章:“雞棲于桀,日之夕矣,羊牛下括。”或在次句,如《衛風·淇奧》一章:“有匪正人,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即便非必韻句有韻,必韻與非必韻之間,用韻也多有和諧水平的區別。如《魏風·葛屨》二章“大好人提提,宛然左辟,佩其象揥。”“辟、揥”在錫部,二字即可互押。“提”在支部,可不視為進韻,以減少“平進通押”的迷惑。假如必定要認為“提”與“辟、揥”是平進通押,則可視為非必韻句之用韻。 3)一個韻段至多兩句必韻(定規3) 韻段與句群并不劃等號(如交韻、抱韻)。從韻段角度看,假如確定一句必韻,則必須確定至多有另一句必韻。如《小雅·白華》一章“白華菅兮,白茅束兮。之子之遠,俾我獨兮。”有兩個句群,根據定規1可確定一、二句群末句的“束、獨”必韻,句群首句未必韻。但“白華菅兮”是興句,興句必韻(詳定規4);既然“菅”字必韻,那么無論若何還要有一個字與其押韻,則“遠”也必韻。 2.從文學修辭和語法手腕確定必韻句 1)興比句必韻(定規4) 興比與所興比相呼應,則相韻。章或句群首句為起興的,首句必韻(所興比句在句群末,已用定規1確定)。如《召南·江有汜》一章:“江有汜。之子歸,不我以。”“江有汜”是獨立的興句(獨句群),以興其下“之子歸,不我以”,是必韻句(也可從獨句群必韻鑒定)。又如《小雅·正月》一章:“正月繁霜,我心憂傷。平易近之訛言,亦孔之將。”首句是興句,雖“傷、將”可互韻,但興句也是必韻的。這里要包養網站區別獨句為興或是句群為興。興比用一個句群的,首句也不是必韻的。如《衛風·河廣》一章:“誰謂河廣,一葦杭之。誰謂宋遠,跂予看之。”則“杭、看”必韻,而“廣”為非必韻27。 比句必韻。如《周南·兔罝》一章:“肅肅兔罝,椓之丁丁。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兔罝交鋒夫,故一、三句也是必韻句。同理,正比也是必韻,如《鄘風·相鼠》一章:“相鼠有皮,人而無儀。”鼠與人比擬,“有皮”與“無儀”則成正比。 2)并列、相應句必韻(定規5) 這是從有關語義的語法情勢鑒包養情婦定必韻句。如《衛風·碩人》二章:“手如柔荑,膚如凝脂,領如蝤蠐,齒如瓠犀,螓首蛾眉。”五句為一個句群,各句并列,故各句必韻。還有隔句并列(表現為交韻情勢)的,如《邶風·柏船》三章:“我心匪石,不成轉也。我心匪席,不成卷也。”一、三句并列,為一韻段,“石”“席”必韻。(二、四句也并列,但根據定規1即可確定為必韻。)有的并列句的語法并不整齊,是在意義上并列,如《鄘風·定之方中》一章:“樹之榛栗,椅桐梓漆。”榛、栗、椅、桐、梓、漆六木都是“樹”的賓語,所以首句與次句并列相韻。 3.必韻句以外為非必韻句 非必韻句即可韻可不韻句。可韻,是說不消除它有韻,甚至長短常和諧的韻。可不韻,是說它紛歧定有韻,即從最起碼的請求上,它不負有非韻不成的任務,它有韻則可以使和諧的聲韻更盛,沒有韻也不掉韻律的起碼請求,因為它不在節點上。既是可韻可不韻,從總體上看,它所反應的語音事實,不如必韻句嚴密。如《邶風·柏船》一章:“泛彼柏船,亦泛其流。耿耿不寐,若有隱憂。微我無酒,以敖以游。”必韻是“船、流、憂、游”四字(“柏船”句起興且與“其流”句并列,據定規4、5為必韻),都是幽部,平聲。非必韻句“酒”也是幽部字,但為上聲。主張可以四聲通押的,就認為這是四聲通押;主張四聲分押的,就認為非必韻句可以不計。 簡單地說,確定非必韻句可用消除法,除往確認的必韻句,余下視為非必韻句。從句的地位上說,奇句(四句之章為一、三句)假如不是下面(定規2—5)所舉情況,為非必韻句。因為首句多起興,必韻(也有不少首句非起興,非必韻),所以,普通地說,非必韻句較多地出現在第三句(除了定規3可確定的必韻)。也有一些標準可直接確認非必韻句。 1)語音停頓構成的主語句,語義未完,假如不是興句,則為非必韻句。如《邶風·日月》首章“日居月諸(平)”,為名詞性詞組,不進韻(興句是整個句群,到“照臨下土(上)”)。 2)前后相承兩個句群中,第二句群首句重復上句,構成韻腳字重復,雖進韻,但屬非必韻。如,《召南·行露》二章:“誰謂女無家,何故速我獄。雖速我獄,室家缺乏。”“雖速我獄”乃承“何故速我獄”而重復,兩“獄”字皆韻,但后者屬于非必韻。 3)不是自為韻段的句群內,首句表實義,即便有韻,也屬非必韻。如《衛風·氓》二章“乘彼垝垣,以看復關。不見復關,泣涕漣漣。既見復關,載笑載言。”三個句群,首句都表實義(非興比),則“垣、關、關”雖然和諧,也不視為必韻。 非必韻句的用韻也多有很是和諧的,但因為有非韻及和諧水平低的用韻,精雜相半,為求盡量客觀真實的分押比例,寧以規律一刀切除,毋以數量兼收并取。 (二)四聲換韻標準的確定 換韻至多有兩類,一是換押韻部,一是換押聲調。一章內同部而分歧聲調的韻腳字,是視為一韻究竟還是視為換韻(即分歧韻段),正猶如古音研討之初面對同攝韻腳字(如止攝的支、脂、之三部字)的迷惑,有分歧意見。如《商頌·長發》五章“受小共年夜共,為下國駿厖,何天之龍。敷奏其勇,不震不動,不戁不竦,百祿是緫。”共、厖、龍,平聲;勇、動、竦、緫,上聲。顧炎武謂“此章以平上通為一韻”,段玉裁于陽聲韻只要平聲,所以也通為一韻(實際上沒有上聲的認識,即因于平上通為一韻的處置)。孔廣森《詩聲類》同部字是分別聲調系連的,以共、厖、龍為一韻(平聲),勇、動、竦、緫為一韻(上聲)。王力通為一韻28。 所以,研討古四聲,很難有說服力的判斷是:統一章中,同部而聲調分歧的,能否換韻?根據什么證明這種情況是聲調換韻?要防止循環論證,必須以四聲以外的現象證明同部異調是詩人有興趣換韻。假如觀察一章之內韻腳字的轉換,看它們換韻前后各韻段的四聲情況,是四聲分押還是通押,就可推知一章之中同部而有規律的四聲之別,是通押還是分押。 一章之內換韻,重要有三種韻式:交韻、抱韻和前后換韻。這三種韻式,各個韻段內,都滿足兩個條件:(1)嚴密自完全;(2)句末皆韻。前者是其封閉性(相當于一章一韻),不與他韻摻雜;后者是保證其必韻,消除主觀性。上面所舉情況,各韻段因韻式而封閉,能保證自為一個韻段(即聲音限制嚴格請求下的最小韻段),此中聲調情況,對證明其他情況下應當是一個韻段的聲調情況有說服力。 1.交韻各韻段韻腳聲調皆同。 如《年夜雅·年夜明》七章:“殷商之旅,其會如林。矢于牧野,維予侯興。天主臨女,無貳爾心。”各句群首句“旅、野、女”魚部上聲,末句“林、興、心”蒸侵合韻平聲。 2.抱韻各段韻腳聲調皆同。 如《小雅·車攻》五章“決拾既佽,弓矢既調。射夫既同,助我舉柴。”“佽、柴”押脂部往聲,被抱句“調、同”歷來公認為幽東合韻,平聲。 3.一章換韻各段韻腳字聲調皆同。 一章有幾個韻段,韻段內聲調皆同。較為典範的如《周頌·載芟》,韻腳字順次是:柞、澤(鐸,進),耘、軫(文,平),以、士、耜、畝(之,上),活、達、杰(月,進),苗、麃(宵,平),濟、秭、醴、妣、禮(脂,上),噴鼻、光(陽,平),馨、寧(耕,平),共有8個韻段,各韻段都是四聲分押。 4.同詩各章對比。 有一些詩,篇中各章換韻之處整齊對應,而有的章是換韻部,有的章則是換聲調。換韻部與換聲調很是平行,可見換聲調也是換韻。如《干旄》韻腳: 一章:旄、郊(宵,平),紕、四、畀(至,往) 二章:旟、都(魚,平),組、五、予(魚,上) 三章:旌、城(耕,平),祝、六、告(覺,進) 疑問在第二章,韻腳先后有魚部平聲和魚部上聲兩類。是平上通為一韻,還是上聲換韻?單就本章會有仁智之見,但比較一、三章,都是前兩分句一個韻段,后四分句換韻。以知二章后四句聲調分歧便是換韻。 據此四種情況,本文確認,一章之中,押同部而分歧聲調,合于公認韻式(如交韻、抱韻等)或整齊變化的,是詩人有興趣識四聲分押,而非通押。 還需特別提出的是,《詩經》用韻出現合韻時,有良多相押的字雖然分歧部,但聲調卻雷同。如上所舉《車攻》,公認“調、同”是陰陽合韻,分歧部,但聲調同(平聲);《年夜明》“林、興、心”蒸侵合韻,分歧部,但同是平聲。 三、《詩經》韻腳字讀音辨析 字是負載詞的,詞義與音對應,字與音并不直接對應。確定了韻腳字,并不等于確定了音讀。本部門討論確定的韻腳字的讀音辨析,重要關注的是四聲異同關系。 (一)一字多音 韻腳字中,有的是假借用字;有的意義引申而發生音變,派生新詞,而始終共用一字;有的是同形字,字形同而所載之詞分歧;有的發生語法音變。這四種情況都影響到字的音讀變化,若不加辨別,會誤判韻段內各韻腳字之間語音和諧水平。 1.借義讀音分歧于與借字之音 《詩經》用字有大批假借。詞之音與借字之音,往往只是音近,韻腳字發生了假借,需求破假借以得本字之音。如《小雅·六月》四章:“玁狁匪茹,整居焦獲。”二句為一韻段,“茹、獲”都在必韻句。以本義論,“茹”訓飲馬、飯牛(使動。謂牧牛馬),讀人恕切,魚部往聲;“獲”訓刈谷,進聲鐸部。按,傳曰:“焦獲,周地。”《爾雅·釋地》:“周有焦護。”地名焦護讀往聲。則二字是往聲相押。 2.派生詞讀音分歧于源詞 引申義獨立為新詞,語音變化,但不造新字(段玉裁稱為“引申假借”),構成一字多音。在確定韻腳字讀音時,必須據義辨音。如《唐風·杕杜》一章:“嗟行之人,胡不比焉?人無兄弟,胡不佽焉?”“比、佽”必韻,但“比”的本義讀上聲,“佽”是往聲。按,箋云:“比,輔也。”讀作(“輔信也”。也通弼),毗必切,往聲。則二字是往聲相押。 3.同形字有分歧讀音 同形字記載分歧的詞,讀音分歧。不宜以彼之音讀此之詞。如,《小雅·砍木》三章:“有酒湑我,無酒酤我。坎坎鼔我,蹲蹲舞我。迨我暇矣,飲此湑矣。”句群末句的“酤、舞、湑”必韻,并列句的“湑、鼓”也是必韻。(“暇”非必韻,往聲)五字都在魚部,但“酤”的最常見讀音是平聲,而其他字都是上聲。按,《說文》:“酤,一宿酒也。一曰買酒。”《唐韻》古乎切,平聲。段注曰:“亦上聲。”《廣韻》此字有二切,平聲古胡切義為“酤酒”(即買酒),上聲侯古切義為“一宿酒”。這兩個意義沒有引申關系,屬于同形字的分歧詞義。孔穎達疏此句曰:“無酒則卒造一宿之酤酒以與我。”取一宿酒包養網評價之義,讀上聲。據此,則五個必韻字都讀上聲。 4.語法音變改讀往聲 名詞作動詞帶賓語,以及普通動詞作使包養心得動,例讀往聲。如《關雎》三章:“參差荇菜,擺佈芼之。窈窕淑女,鐘鼔樂之。”“芼”是往聲,而“樂”無論是音樂(五角切)或是喜樂(盧各切),都是進聲,所以上例多被視為平進通押。但陸德明《音義》“樂”讀五教反,往聲。按,此處“樂”本義指鐘鼓之樂,作動詞,帶賓語“之”,“(以)鐘鼓音樂之”,即奏鐘鼓之樂給淑女聽,名詞作動詞帶賓語,讀往聲。 《詩經》中但凡名詞作動詞帶賓語,一概與往聲押。有人懷疑,六朝人音切的語法音變是類推,前人實際未必這般。但從《詩經》用韻,可以確認這是當時實際語言的規律。 (二)古四聲分歧今四聲 具體字的聲調,上古到《切韻》時代有變化。陳第《毛詩》古音考就有不少四聲改讀的,如“慶音羌”之類。顧炎武也有此類意見,如:“(慶)古音羌。考慶字《詩》凡七見,《書》一見,《易》十二見,《儀禮》二見,《禮記》一見,并同。顏師古曰:‘古慶字多與羌同用。’后人混進四十三映韻。”29至江有誥,明確提出“古四聲分歧今四聲”說30。從聲調古今音變的類型看,可以分為上面兩種情況。 1.上古音與《切韻》音聲調分歧 假如一個字作韻腳出現必定的次數,并且所押聲調都分歧,可以據其所韻的分歧性,以及諧聲關系、假借、異文等,根據古今音演變規律,定其古四聲。如,作為韻腳,信,《詩經》凡六見皆韻平;又常借作“伸”(《周易·系辭》“屈信”即屈伸;戰國魏安釐王長信侯、魏信任安君,戰國文字有作從言身聲的)31,伸、身,平聲。又如,忘,九見皆韻平。《廣韻》巫放切,往聲,又音亡,平聲;《唐韻》武方切,平聲。《年夜雅·假樂》“不愆不忘”,劉向《說苑》卷三引作“不亡”,而《新序》卷五引仍作“不忘”。再根據後人對往聲的意見、今韻往聲來源,以及《詩經》韻腳字中往聲字數量與平上進三聲懸殊的情況(見下文表1),可認為“信”“忘”古讀平,漢以后變為往聲。又如,“帝”五見皆韻進,並且以它們為聲符的諧聲字古皆為進聲,則可推定其古讀進聲。 有些字,在意義雷同情況下,在《詩經》中與押聲調并紛歧律,鑒定其能否古今分歧,頗為困難,需求剖析,穩重鑒定。如,“顧”《詩》作韻腳7見,6例與上押,1例與往押32。“顧”今音往聲,如認為它在上古也是往聲,無法解釋何故七分之六與上聲押。如認為它古音是上聲,對于1例與往押,也可認為是上往通押;但從古今音變趨勢看,認為它是在《詩經》中讀上聲,而有的開始了向往聲的演變,較為公道。較晚的《楚辭》“顧”字兩韻皆押往,也可參證。依后一種辦法,必須認為《詩經》中“顧”有兩個聲調,與上、往押都是分押(實際前賢多有一字多音之說,是有事理的)。但這樣能夠有隨意性、不嚴謹之嫌。所以,這種情況本文盡量不認定一字多音,需要時要根包養違法據多方面資料包含出土文獻資料判斷33。穩重以避嫌,抑衝破以求真?往往擺佈徘徊。幸虧這種例子不是良多,統計不影響年夜勢。 2.統一詞而往進兩讀 上述一字(一義)而押兩個聲調的情況,在往與進的通押中較具多數,有典範意義。因為往聲字多由進聲演變,上古往進關系學者有興趣見不合(見上),本文予以重點關注。因為古音學家對收舌與收喉兩類音的往進關系,有判然不同的主張34,上面分別收舌音與收喉音兩種情況討論。 1)收舌音往進兩押 今音的一些往聲字,從諧聲上看來源是進聲,從《詩》頂用韻看,兼押進聲、往聲,而與之相押的往聲字,也多數同時往進兼押。如“害”字,《詩》中押往聲3例,押進聲5例。《小雅·蓼莪》四章和《小雅·四月》三章都是“烈(非必韻)、發、害”,《邶風·泉水》“舝(非必韻)、邁、衛、害”,《魯頌·閟宮》五章“年夜、艾、衛、害”為韻。今音“烈、發、舝”進聲,“害、邁、衛、年夜、艾”往聲。又,與“害”字相押的往聲字中,“艾”字押往聲四例,兼押往進聲一例,如《魯頌》五章“年夜、艾、歲、害”都押往聲,《小雅·庭燎》二章“艾、晣、噦”兼押往進。而“歲”字,既押往(2例),也押進(2例)……簡言之,這些今音往聲字,《詩》中既押往,也押進;但與押的所謂“往聲”,也同時既押往,又押進,各字的往進相押犬牙交錯,疊床架屋;而從諧聲系統看,都是進聲來源。 對于這種一詞而往進兩押的情況,假如要一以律包養價格之以避新的“葉音”說之嫌,歸部或歸四聲有兩種辦法:一種是這類字一率歸為進聲,對于與往聲押的則視為通押。這種辦法有理之處在于,從根源上說,定它們為進聲沒有錯。王力的“長進”“短進”說,適合這種對待辦法。但“長進”和“短進”有沒有區別,有的話為什么可以相押?另一種辦法是,在未統計出周全數據之前,具體字先按《切韻》為標準,即認為往聲。這樣的優點是防止主觀判斷先行,以避循環論證之嫌,更主要的是,可以從一些不服衡中發現其發展變化軌跡。在得出有關的數據之后,再對這類字的聲調進行討論,最終也不掉對客觀事實的認識(詳后)。所以,本文對這類字聲調的認定,取后一種辦法,先認為它們當時是往聲。 2)收喉音往進兩押 以“莫”字為例,《詩》作韻腳11例(6例與往韻),5例與進韻,如《小雅·采薇》一章:“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歸曰歸,歲亦莫止。”從前人用韻及諧聲看,“莫”(古“暮”字)本讀進聲無疑。這些進聲來源今音讀往聲的收喉音字,與上述收舌往聲分歧之處有二:一是不像前者那樣往進交互那樣親密,有不少是同時與平上來源的往聲押,如,《年夜雅·云漢》六章“往、故、莫、虞、怒”為韻,又如《小雅·小明》二章包養網車馬費“除、莫、庶、暇、顧、怒”為韻,二詩除了“莫、庶”,其他都不是進聲來源;二是,《切韻》中沒有獨立出像祭、泰、夬、廢四韻那樣的收舌的獨立往聲韻。這兩個分歧之處能夠有因果關系。從而,後人有分歧的處理。考古派獨立的往包養意思進韻僅限于收舌的,收喉的進聲都附陰聲,即陰聲含有平上往進四聲。如“莫”字即歸魚部(進聲),而不是將魚的往進韻也獨立為一部如“暮部”之類。王力的“長進”“短進”說也用于收喉的進聲,舉大批一字而有兩讀的情況;在進聲韻的例字上,區別兩類。可是他所舉的《詩經》長進獨用的詩篇,所有的是收舌的月、物、質三部字,沒有收喉的35。 基于上述情況,本文對于收喉音往進相押中的往聲,采取與收舌往聲雷同的辦法,統計之前先以《切韻》為準;統計數據出來之后,再根據數據推定它們在《詩經》中的實際四聲。 四、四聲分押與通押的統計和剖析 根據下面討論確定的原則和標準,本文樹立了一個《詩經》用韻的四聲數據庫。應用計算機統計獲得數據和剖析如下。 (一)四聲分押與通押的統計 本文統計有三點說明:第一,不統計遙韻句;計進的進韻句中,一首詩各章首聲、尾聲重復出現的押韻句,只記第一次,其后(以下簡稱“重復包養網評價句”)不計;第二,非必韻句與必韻句分別統計;第三,特別統計剖析陽聲韻、往聲和進聲的有關數據,往聲特別關注分歧收聲(收舌、收喉)與平上、進的通押。 《詩經》305篇,1139章,此中有韻1133章,無韻6章36。全詩7275句,進韻5308句,扣除重復的190句,共有5118句。以下皆是基于5118句的統計數據。 1.四聲分別情況 5118進韻句中,必韻4548句,非必韻570句,其四聲情況如表1所示。 表1 《詩經》進韻句四聲分別統計表 5118進韻句組成了1696個韻段37,分押的有1460個韻段,通押的有236個韻段,通押韻段的比例為13.92%。假如只考慮必韻句,則4548句必韻句組成了1695個韻段。必韻句對聲音請求嚴于非必韻,從而通押少,通押韻段減少到177個,分押韻段增添到1518個,通押韻段的比例為10.44%。各分押韻段四聲情況如表2所示。 表2 《詩經》分押韻段四聲分別統計表 2.非必韻句四聲的通押 570個非必韻句,分屬426個韻段,此中分押的有490句,通押80句,通押比(通押句數/分押句數+包養網車馬費通押句數)為14.04%。需求說明,對于通押,普通視為一個韻段內兩個或多個押韻句之間的關系。本文討論進韻句的分押和通押,則是指在一個韻段中按少數從眾、奇句興句為主、偶句末句為主的原則和標準,區別押韻句中孰為本孰為通。如《桑柔》十二章“谷、穀、垢”三字必韻,二進一上,根據從眾的原則,視為上聲“垢”通押進聲韻。表3顯示通押上聲的平聲16例,是指平聲字通押進上聲16例(而不說上聲字押進平聲,或說平上相押)。以下討論同此。具體如表3和表4所示。 表3 非必韻句中的分押和通押 表4 非必韻句中各聲之間通押(各聲通押總數承表3末二行) 3.必韻句四聲的通押 4548個必韻句,分屬1695個韻段,此中分押4365句,通押183句,通押比為4.02%。具體見表5。此中剖析各聲之間的通押情況,見表6;從收音的角度剖析陰、陽、進之間的通押情況,見表7。 表5 必韻句中的分押和通押 表6 必韻句中各聲之間通押(各聲通押總數承表5中“通押”行) 陽聲韻中,平聲的數量最年夜,而通押比最小,往聲和上聲的通押比最高。通押的51(平17,上14,往20)句中,平上相押19例(此處用相押,不消通押,既包括了平聲字通押進上聲8例,也包括了上聲字通押進平聲11例,下同),平往相押25例,上往相押7例。 陰聲韻中,平上相押41例,平往相押24例,上sd包養往相押24例。此中往聲通押比最高。往聲391句。此中收喉音201句,通押38句,通押比18.91%;收舌音190句,通押14句,通押比為7.37%。 進聲韻與陰聲韻相押有43例,此中與平相押6例,與上相押7例,與往相押30例。與進聲相押的陰聲韻往聲中,收舌音19例,收喉音11例。 表7 必韻句中陰陽進的分押和通押 (二包養軟體)四聲通押剖析 1.必韻句的通押比是4.02%,非必韻句的通押比為14.04%。 非必韻句的通押比約是必韻句的3.5倍。因為用韻的和諧是有水平的區別的,非必韻句的和諧水平不像必韻句那樣嚴格,只要消除非必韻句,才包養留言板幹更準確提醒押韻規則和韻腳字反應的聲音信息。這說明在計算通押比例時,有需要區別必韻與非必韻。 2.陽聲韻通押比3.29%,低于陰陽進三聲總計4.02%的總比例。 但陽聲韻中,上聲通押比為15.05%,往聲通押比17.86%。這兩個比都很高,從而,段玉裁認為陽聲不單沒有往聲也沒有上聲,有必定公道成分。但陽聲韻中上聲和往聲都有超過80%的分押,在系統中應該是獨立的。 3.必韻句中上聲的包養一個月通押比為5.42%,與各聲均包養網比較勻通押比4.02%的差距并不明顯。包養管道 這說明《詩經》的四聲系統中具有上聲。陽聲韻的上聲進韻93句(不包含非必韻和重復句),此中通押14句,占比15.05%;較之陰聲韻上聲4.07%的通押比,明顯要高,這能夠是前賢覺得通押多從而有人認為陽聲韻無上聲的緣由。但分押比為84.95%,分別還是明顯。 4.必韻中往聲的通押比為16.71%。 在四個聲調中的通押比最高。此中,陰聲韻收舌音往聲的通押比7.37%,陰聲韻收喉音往聲的通押比為18.91%,陽聲韻往聲的通押比為17.86%。 具體看它們分別通于哪些聲調。陰聲收舌音通押的14例中,通押進聲者11例,有6字(厲2見、歲2見、害3見、逝2見、世、戾)。除了一字(戾),都是進聲月部來源。還有3例通押平上(畏2見,皆與懷字押;以及稺通上);同時,這些字也與平上來源的往聲押。可見這類字在《詩經》中處于由進聲向往聲演變的階段,《詩經》覆蓋五百多年的時段,有十五國風,此中即有歷時音變。故其與進聲押的,可以視為還堅持進聲。段玉裁十五部中的往進一類,王念孫、江有誥的往進韻祭、至,以及章太炎的往進韻隊部,都是基于這一類的通押。但這類進聲來源的往聲字,同時也與平上來源的往聲字押,如《年夜雅·綿》“拔、兌、駾、喙”,《鄘風·載馳》二章“濟、”,《小雅·年夜田》“稺、穧、穗、利”;有一些與收唇進聲來源的往聲字押,如《年夜雅蕩》八章“揭、害、撥、世”(“世”本讀作“葉”),《魏風·十畝之間》“外、泄”;同時也有一大量平上來源的往聲字自押,如,《唐風·杕杜》一章“比、弟、佽”,《小雅·車攻》“佽、柴”。源于分歧聲調、分歧收聲,說明這類是演變的結果,而不是屬于或依靠于某一聲,顯示往聲系統的獨立。 不重復的必韻句,往聲只要503句,是各聲中起碼的,僅占所有的4548句的11.06%。較之《王三》往聲卷所計字數2332,與全書11500字(王國維推定),往聲占20.28包養行情%。相差將近一倍。可以認為,《詩經》時代,系統上往聲已經構成;在歸字上,一些平上和進聲字,有的已經完成演變,有的正在演變,有的在以后才開始演變。 陰聲往聲收喉通押38例,有31字38,此中進聲來源的4字(歗、夜、易、裕),其余是平上來源。38例中,通押進聲11例,只2例是由進聲來源的字(歗、夜)發生;通押平聲10例,上聲17例。收喉往聲通包養網心得押的資料反應出,它與進聲的關系不如收舌往聲那樣與進聲的關系親密。推測,《詩經》時代,收舌往聲的年夜部門來源是進聲,而收喉往聲的年夜部門來源是平上。 五、結語 針對古四聲研討存在的問題,本文提出區別必韻與非必韻,以求反應聲調關系的通押數據更合適實際,并探討一些定規;根據音義相應原則,討論以義辨音的各種情況,以求韻字讀音的準確性;樹立包括韻段、韻字以及韻字的聲調、韻部等信息的數據庫,進行多層次、多維向的統計剖析。在上述原則和任務的基礎上,本文獲得一系列有關數據。這些數據有助于進一個步驟確信《詩經》時代有平上往進,四聲系統完美,認識它們的總體面孔和各部分細節及遠近關系,并且認為它們與《切韻》四聲系統分歧(這讓我們對《切韻》音系的存古性有更多清楚);有一批字古今聲調分歧,可以根據其相押字的聲調及古今音變規律推定古音。同時認為,《詩經》時代四個聲調之間發展不服衡,重要是往聲和陽聲韻的上聲構成較晚,能夠有的音讀尚未穩定。往聲雖然已經在系統上占有一席,但內涵還在擴年夜中,《詩經》以后還有大批的平、上、進聲字向往聲演變,至《切韻》增添約一倍。段玉裁說往聲備于魏晉,“備”字假如包養違法指的不是系統,而是歸字,就很有事理了。陽聲的上聲,也是類似的情況。 注釋 1顧炎武:《音論·前人四聲一貫》,《音學五書》,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59-62頁。顧主張語言中有四聲,但詩歌中四聲可以通押:“有包養犯法嗎定之四聲以同全國之文,無定之四聲以協全國之律”,“一字之中自有平上往進。” 2江永:《古韻標準》,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版。 3王念孫:《石臞師長教師復書(癸未三月)》,《音學十書》,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版,第277-278頁。王念孫在信中稱江有誥的意見跟他如出一轍。 4江有誥:《再寄王石臞師長教師書(壬午冬月)》,《音學十書》,第277頁。“有誥初見亦謂古無四聲,說載初刻《凡例》;至今反復繹,始知前人實有四聲。” 5周祖謨:《古音有無上往二聲辨》,太原:山西國民出書社,2014年版。 6史存直:《關于周秦古音的聲調問題》,《史存直學術文集》,上海:上海國民出書社,2013年版。 7何九盈:《上古音》,北京:商務印書館,1991年版。 8胡安順:《音韻學通論》,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版。 9段玉裁:《答江晉三論韻》,《音學十書》。 10王力:《漢語音韻》,《王力文集》,第5卷,濟南:山東教導出書社,1986年版,第166頁。王力在《詩經韻讀》中說法有所分歧:“古有四聲,假如指的是一平、一上、二進,那就是對的。假如指的是平上往進,那就是錯的。”(《王力文集》,第6卷,濟南:山東教導出書社,1986年版,第32頁)在《漢語語音史》又認為有四個聲調,分舒促兩類:“我認為上古有四聲聲調,分舒促兩類。”舒聲包含平、上,促聲包含長進、短進(《王力文集》,第10卷,第89頁)。 11林尹:《中國聲韻學通論》,臺北:拂曉文明事業公司,1982年版,第113頁。 12潘悟云:《漢語歷史音韻學》,上海:上海教導出書社,2000年版,第163頁。 13段玉裁:《古四聲說》,《六書音均表》,卷一,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版。 14王力:《詩經韻讀》,《王力文集》,第6卷,第111頁。 15孔廣森:《詩聲類》,卷一,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1頁。 1長期包養6黃侃:《詩音上作平證》,《黃侃論學雜著》,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1980年版,第174-176頁。 17顧炎武:《進為閏聲》,《音學五書》,第43頁。 18王力:《詩經韻讀》,《王力文集》,第6卷,第32頁。 19王力:《漢語語音史》,《王力文集》,第10卷,濟南:山東教導出書社,1987年版,第96頁。 20史存直:《關于周秦古音的聲調問題》,《史存直學術文集》,第3頁。 21胡安順:《音韻學通論》,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版,第302頁。 22如,《周南·葛覃》三章:“言告師氏,言告言歸。薄污我私,薄澣我衣。害澣害否,歸寧怙恃。”首句“氏”(支部)本不進韻,后二句“否”“母”包養平台換韻(之部),而顧炎武《詩本音》通為一韻,同時也就認為“此章以平上通為一韻”。若再以王力的脂微分部而言,第二、四句“歸”“衣”是微部字,第三句“私”字是脂部字。奇句(本文區別非必韻句與必韻句)能否進韻,還關系到脂微合韻的數量。 23前賢對于某句能否進韻,有時會有分歧意見。這種情況往往是通押。認為不進韻的,其實就是認為此處非必韻。如王力《詩經韻讀》“年夜停頓處不克不及無韻”,“小停頓處可以無韻”。《王力文集》,第6卷,第55頁。 24尾聲韻式的三句群,雖然句末必韻,但有的屬于遙韻,而不是在本句群為韻。如“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送我乎淇之上矣”,各章“上”字遙韻,而不與本句群之“中、宮”相包養妹押。 25王力:《詩經韻讀》,《王力文集》,第6卷,第429頁。 26“婦、耜”雖進韻,亦非必韻。 27廣,上聲;杭,讀作,《說文》“,方船也”,后作“航”。 28王力:《詩經韻讀》,《王力文集》,第6卷,第446頁。 29顧炎武:《詩本音·小雅·鼓鐘》“孝孫有慶”,《音學五書》,第189頁。 30江有誥:《唐韻四聲正》,《音學十書》,第279-318頁。此卷舉有282字。 31裘錫圭:《〈武功縣出土安然君鼎〉讀后記》,包養網VIP《考古與文物》,1982年第2期,第53-54頁。 32《小雅·小明》二章“除、莫、庶、暇、顧、怒”為韻,往聲(除,除陳更換新的資料義讀往;暇韻往3例,韻上1例)。 33“顧”字的古音本文數據取第二種辦法計進,因為還有出土文獻資料的證明。 34收舌的認為往進一類(段玉裁),從而或獨立為往進韻祭、隊、至(王念孫、江有誥、章太炎);收喉的則沒有往進韻一說。戴震、黃侃以審音的方式,才將收喉進聲獨立。 35王力:《漢語語音史》,《王力文集》,第10卷,第96-98頁。 36《周頌》之《昊天有成命》《時邁》《臣工》《噫嘻》《般》5篇,每篇各一章,另《年夜雅·召旻》四章無韻。 37比只計必韻句包養ptt多出了的一個韻段,為《小雅·節南山之什·雨無正》一章:“浩浩昊天……旻天疾威,弗慮弗圖。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無罪,淪胥以鋪。”此中的“威”“罪”“罪”構成一個非必韻的韻段,且為平上相押。 38饎、臭、到、弔、附、賦、逅、集(讀作就)、忌、疚2見、舊、耄、廟、怒3見、佩、舍、恃、樹、暇、笑、歗、夜、易、又、御、裕、載2見、治、助2見、字、奏。 責任編輯:近復 未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