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羲《留書》找九宮格聚會版本考–文史–中國作家網 admin, 2024 年 10 月 27 日 黃宗羲的政治思惟重要表示在《明夷待訪錄》一書中,而此刻有文獻證實,黃宗羲在寫作《明夷待訪錄》之前,已經創作了《留書》(或名《明夷留書》、《黃子留書》、《南雷黃子留書》)八篇,也就是說,《明夷待訪錄》是在《留書》的基本上續寫成長而成的。那么《留書》是什么樣子容貌呢?有沒有零丁成集留傳上去呢?這個題目一向困擾著研討者。 直到一九八五年駱兆平師長教師在天一閣發明了二老閣主人鄭性、鄭年夜節父子的校正本,人們才看到了《留書》的原貌。上有校正者跋語一條,曰:“師長教師《留書》八篇,其《田賦》、《制科》、《將》三篇見《待訪錄》,茲不具載。”由此可以得知,《留書》原來有八篇文章,后來此中的三篇轉進了《待訪錄》,留下了五篇,就是此刻我們所會商的《留書》。但在《留書》的留傳經過歷程和版本品種上,總有一些難解的迷團,好比“全祖看重定本”、“萬斯選訂本”和“是亦居傳鈔本”等等,畢竟又有著什么樣的關系呢? 近日,在中華書局藏書樓發明了一本題為“南雷黃子留書”的鈔本,經由過程這一鈔本,聯絡接觸鄭性父子的校正本,再參諸其他文獻,茲就以下四方面的會商,試圖來揭開《留書》在留傳經過歷程中幾個主要版本之間的關系。 一、《留書》的記錄 《留書》是黃宗羲創作的,可是在他自己的著作中,只說到了《待訪錄》,如《破邪論·題辭》:“余嘗為《待訪錄》,思復三代之治。”而對于《留書》,倒是只字未題。 黃宗羲之子黃百家《先遺獻文孝公梨洲府君行略》只言“《待訪錄》一卷”,未見《留書》記錄。 邵廷采《遺獻黃文孝師長教師傳》也只錄《待訪錄》,不著《留書》之名。 直至黃宗羲的私淑門生全祖看《梨洲師長教師神道碑文》始言“《明夷待訪錄》二卷,《留書》一卷”,而其《書明夷待訪錄后》又謂“《明夷待訪錄》一卷……底本不止于此,以多嫌諱,弗盡出”,“弗盡出”者,似亦指《留書》而言。又《鮚埼亭詩集》卷七《漫興二集》有《重定黃氏留書》詩一首,詩曰:“證人一瓣遺噴鼻在,復壁殘書幸出時。這般經綸遭世厄,何如苦衷付天知。猶開老眼盼年夜壯,豈料馀生終明夷。疇昔薪傳貽甬上,而今高弟亦陵遲。”則全祖看已經見到過《留書》是可以斷定的了(詳下四“全祖看”條)。 江藩、徐鼒、李元度等皆著錄為“《明夷待訪錄》二卷,《留書》一卷”,大要也是沿用全祖看《梨洲師長教師神道碑文》之說了。 黃宗羲的七世孫黃炳垕在《黃梨洲師長教師年譜》里也只是說:“康熙元年壬寅,公五十三歲,著《明夷待訪錄》,次年冬削筆,二老閣校梓。交流公又著有《留書》一卷。”而他在《誦芬詩略》里寫有“《待訪》儕宏景”、“《留書》志呂伊”等句,只注“《留書》一卷”罷了,顯然,黃炳垕是沿用了全祖看的記敘。 謝國楨師長教師作《黃梨洲學譜》,也只是依據黃炳垕《誦芬詩略》而謂黃宗羲著“《留書》一卷”。 黃氏后裔黃嗣艾在《南雷學案》卷八《全謝山師長教師關于南雷師長教師語》一節下注曰:“憶予幼時,見先年夜父永州公(指黃文琛)遺篋內有《明夷待訪錄》鈔本,似較今行世者多。據聞族人在道、咸間往馀姚攜出傳寫者,乃并《留書》為一耳。”但在同書卷九《甕叟公》傳中卻說:“公(指黃文琛)同時使門人往馀姚,訪家眷,兵燹后遷避者未回。由上虞某姻家,輾轉得南雷公《明夷待訪錄》底本,始知南雷公生平王佐之略。其發抒者題曰《留書》,而《明夷待訪錄》則《留書》中三分之一。”【黃嗣艾謂“《明夷待訪錄》則《留書》中三分之一”,然今所傳的《留書》,其文章只要五篇,可以證實黃文琛顛末輾轉而獲得的黃宗羲的《明夷待訪錄》底本,后來是遺掉了的,不然,黃嗣艾在《南雷學案》中不至于呈現這般年夜的誤差,由於依據鄭性父子校正本上附錄題跋所謂“師長教師《留書》八篇,其《田賦》、《制科》、《將》三篇見《待訪錄》,茲不具載”,可以了解《留書》中支出《待訪錄》的實在只要三篇罷了,而謂“《明夷待訪錄》則《留書》中三分之一舞蹈場地”,顯誤。】由此可知,黃嗣艾已經(幼時)也是見到過《明夷待訪錄》與《留書》的合訂本的。 綜上所述,自《明夷待訪錄》成書后,《留書》就鳴金收兵了,而由於全祖看《梨洲師長教師神道碑文》講到“《留書》一卷”,則《留書》又成為人們追蹤關心的對象。后人提到黃宗羲的著作,總也要加上那么一條,固然是誰也沒有看到過。直至一九八五年,駱兆平師長教師在天一閣收拾馮貞群師長教師《伏跗室贈書目次》補遺一卷時,才發明了題為“后學鄭性訂年夜節校”(以下稱鄭性父子校正本)的《黃梨洲師長教師留書》。 二、馮貞群師長教師《伏跗室書目》留下的疑問 《留書》發明了,駱兆平師長教師即據以標點,并撰《關于黃梨洲的<留書>》一文,同時頒發于《文獻》一九八五年的第四期上。文中說:“馮貞群字孟顓,一字曼孺,是古代浙東有名的躲書家,在寧波市水鳧橋畔有伏跗室躲書十萬卷。一九一八年至一九三一年自編《伏跗室書目》,此后,躲書多有增減。一九六二年春,師長教師往世,所有的躲書募捐給國度。惋惜上述是亦居鈔本《留書》一卷,曾經有目無書,至今不翼而飛。”鄭性父子校正本之《留書》后又為沈善洪主編的《黃宗羲選集》所本,支出《選集》第十一冊(此冊點校者為吳光),書后附吳光師長教師《黃宗羲遺著考(六)》。 以上兩篇文章都指出,《留書》還有是亦居傳鈔的“萬斯選訂本”,來由是在馮貞群師長教師編于一九一九年的《伏跗室書目》底稿子部儒家類《明夷待訪錄》條下有“《南雷黃子留書》一卷,黃宗羲撰。……門人萬斯選訂……是亦居傳鈔本”的記錄;【《伏跗室書目·明夷待訪錄》條下著錄:“《南雷黃子留書》一卷,黃宗羲撰。‘癸巳秋為書一卷,留之篋中。后十年續有《明夷待訪錄》之作,則其年夜者多采進焉,而其馀棄之,甬上萬公擇謂另有可取者,乃復附之《明夷待訪錄》之后,長短予之所留也,公擇之所留也。癸丑秋梨洲白叟題。’門人萬斯選訂。分《文質》、《封建》、《衛所》、《朋黨》、《史》五篇,是亦居傳鈔本,一冊。”】又,馮貞群師長教師在鄭性父子校正本的《留書》(與《明夷待訪錄》、《思舊錄》合訂成一本,今躲天一閣)封面上題曰: 《明夷待訪錄》、《留書》、《思舊錄》,右三種為黃南雷所著,《待訪》、《思舊》二錄,二老閣有刻本,《留書》未刻,曾見別一鈔本,有序云本欲刪往,萬子斯選謂可留,故名《留書》。壬辰春馮貞群記。 由此可知,馮貞群師長教師所謂的“別一鈔本”,即《伏跗室書目》里所說的是亦居傳鈔本的《南雷黃子留書》。這里我們需求留意兩條:一、我們不克不及斷定是亦居傳鈔《留書》的底本即萬斯選訂本,所以我們不克不及將是亦居傳鈔本和萬斯選訂本混為一同;二、由於我們沒有找到是亦居傳鈔的所謂萬斯選訂本的《留書》,所以在沒有確實的證據眼前,只能將兩者“臨時區分”。 另,據全祖看的《重定黃氏留書》一詩,全祖看那時不只是看到了《留書》(或便是萬斯選訂本),且又為之“重定”,那么重定本的《留書》是什么樣子容貌呢?有沒有留傳上去呢?這是個主要題目,說詳下。 經由過程下面的陳述,我們可以斷定,馮貞群師長教師在此中是一個極為主要的人物,由於他不只加入我的最愛了鄭性父子校正的《黃梨洲師長教師留書》,同時也看到過是亦居傳鈔的題為“門人萬斯選訂”的《南雷黃子留書》,假如我們可以或許找到是亦居傳鈔的“萬斯選訂本”,或許就可以或許揭開上述四本——即萬斯選訂本、是亦居傳鈔萬斯選訂本、鄭性父子校正本和全祖看重定本——之間的關系,由於僅憑天一閣加入我的最愛的鄭性父子校正本,其上只一篇黃宗羲自己的《題辭》——也不曾題及《留書》半字——是無法揭開展在其下面的奧秘面紗的。 所幸的是,在中華書局藏書樓里,收藏了題為“南雷黃子留書”的鈔本(末又附黃宗羲未刻文十四篇),經由過程細細比擬,斷定此本為是亦居傳鈔本的再鈔本,且鈔者便是馮貞群師長教師,其上復有與鄭性父子校正本校訂一遍之陳跡,異文已所有的勾出。 介于是亦居傳鈔的萬斯選訂本能否真為萬斯選自己訂本,尚存可疑,我小我認為所謂的“門人萬斯選訂”之本,并非萬斯選所訂,所所以亦居傳鈔的所謂的“萬斯選訂本”,也就不克不及說是萬斯選訂了(說詳下),故將馮貞群師長教師所鈔之本暫名為“馮貞群師長教師傳鈔本”。 今就此鈔本的內在的事務,并參照駱兆平師長教師《關于黃梨洲的<留書>》和吳光師長教師《黃宗羲遺著考(六)》對鄭性父子校正本的先容,就幾個題目的梳理來揭開《留書》萬斯選訂本、是亦居傳鈔萬斯選訂本、鄭性父子校正本和全祖看重定本之間的關系。先將馮貞群師長教師傳鈔本述之如下。 三、馮貞群師長教師傳鈔本簡直定與內在的事務 此鈔本書衣題“南雷黃子留書(附未刻文)”,紅格,半頁十行,行二十馀字不等。 第一頁錄全祖看《重定黃氏留書》詩如此,而鄭性父子校正本《留書》上未錄此詩。 第二頁錄黃宗羲《題辭》: 古之正人著書,不唯其言之,惟其行之也;其或不得其人以行之,則亦留之以待后人之能行之者。予生塵冥之中,仰瞻宇宙,抱策焉往,而不忍默罷了。乃以癸巳秋為書一卷,留之篋中。后十年續有《明夷待訪錄》之作,則其年夜者多采進焉,而其馀棄之。又十年甬上萬公擇釐而出之,謂另有可取者,乃復附之《明夷待訪錄》之后。長短予之所留也,公擇之所留也。 末署“癸丑秋梨洲白叟重題于杭之寓齋”,下有馮貞群師長教師案曰:“癸丑為康熙十二年,梨洲年六十四,托名于萬斯選將原稿刪改,所謂言遜以逃難者。” 而鄭性父子校正本《瑜伽教室留書》上未錄此文。 第三頁首行上端題《南雷黃子留書》,換行下署“門人萬斯選訂”,空一行頂格“目次”,換行低一字為“《文質》、《封建》、《衛所》、《朋黨》、《史》”(各占一行),眉上馮貞群師長教師案曰:“鄭性訂本無‘門人萬斯選訂’及目次。”再換行動黃宗羲《題辭》: 古之正人著書,不唯其言之,惟其行之也。仆生塵冥之中,治亂之故,不雅之也熟。農瑣馀隙,條其年夜者,為書八篇。仰瞻宇宙,抱策焉往,則亦留之空言罷了。自有宇宙以來,著書者何限,或以私衷攙進其間,其留亦為無用。吾之言非一人之私言也,后之人茍有因吾言而行之者,又何異乎吾之自行其言乎?是故其書不成不留也。 末署“癸巳玄月梨洲白叟書于藥園”,眉上馮貞群師長教師案曰:“癸巳為永歷七年、順治十年,梨洲年四十四歲。”此篇《題辭》,著錄在鄭性父子校正本《留書》之上。 第四頁開端為《留書》之註釋,共十三頁,馮貞群師長教師將其與鄭性父子校正本文字有收支者校出,茲列表以見其異。 由表中文字可知,在馮貞群師長教師傳鈔本所據的底本(即所謂的萬斯選訂本)上已將“蠻夷”、“胡”、“虜”、“偽朝”、“禽獸”等違礙字停止了刪改,于是,顯得不是很尖利。 五篇文末,馮貞群師長教師跋曰: “師長教師《留書》八篇,其《田賦》、《制科》、《將》三篇見《待訪錄》,茲不具載。”丁酉清明節據鄭南溪性訂寫本校一過,寄謝剛主道兄。萬氏訂本為袁氏是亦居傳鈔者。 下一頁首行頂格題“南雷未刻文”,換行低一字為“目次”,換行再低一字為“《復芹堂記》、《壽伯美陳公六十文》、《壽序》、《董太夫人七十壽序》、《按察使副使鄭平子師長教師六十壽序》、《王君調師長教師七十壽序》、《家母求文節略》、《送鄭禹梅北上序》、《鄉賢呈詞》、《再辭修郡志書》、《輔潛庵傳》、《陳賢母傳》、《奉議年夜夫刑部郎中深柳張公墓志銘》、《振寰張府君墓志銘》”(各占一行)等十四篇的篇名。 下一頁為未刻文之註釋,計十四篇(共二十五頁),實在黃宗羲的未刻文只要十三篇,為什么這里會多出一篇呢? 馮貞群師長教師曾加入我的最愛有康熙間鈔本《南雷文鈔》一卷(今回天一閣),存文四十六篇,甲午仲春馮氏《題辭》一則于上曰: 《南雷文鈔》四十六首,于宣統三年秋玄月得于王斗瞻茂才奎后人所,題下注“黃太沖師長教師筆”,且“玄”字不諱,蓋其門人所手寫者,中有文十三首出刻本之外。今于張延章處得其遠祖振寰《墓志銘》,為補卷末,以語有譏諷,故不進集。 實在馮氏所謂 “十三首出刻本之外”者,吳光師長教師曾經指出,此中《壽序》(即指《陳伯美師長教師七十壽序》)一文已刊進《南雷案牘外卷》;而《振寰張府君墓志銘》又為馮氏所輯得者,則此鈔本中《南雷未刻文》之十四篇當為馮氏鈔出無疑;且此鈔本筆跡前后完整分歧,為一人手筆,則此鈔本為馮貞群師長教師所鈔者又無疑。 綜上所述,是亦居傳鈔的“萬斯選訂本”《南雷黃子留書》,馮貞群師長教師是看到過的,并且親手鈔錄了一份,所以將之著錄在了《伏跗室書目·明夷待訪錄》條下。待到壬辰(1952)春跋鄭性父子校正本《留書》(與《明夷待訪錄》、《思舊錄》兩書合訂者)時,是亦居傳鈔本不在伏跗室了(或許曾經回還),所以說“曾見別一鈔本”。至甲午(1954)仲春收拾《南雷文鈔》時,又將黃宗羲的未刻文十四篇鈔在了過錄的是亦居傳鈔本《南雷黃子留書》的后面。到了丙申(1956),或許是謝國楨師長教師訊問起此書【謝國楨《江浙訪書記》七《寧波天一閣文物保留所躲書》下《管天筆記外編》條有曰:“一九五六年冬我曾到過寧波,馮孟顓師長教師曾惠贈給我徐柳東手校的單行本《知缺乏齋叢書》第一、二兩集。”亦可拜見謝國楨為《全祖看集匯校集注》所寫之《序》。】——由於謝師長教師曾編《黃梨洲學譜》,于《著作考》中“《留書》一卷”條下,只注“未見”二字——馮氏即于第二年也就是丁酉(1957)清明節據鄭性父子校正本校一過,寄給了謝國楨師長教師,并注明“萬氏訂本為袁氏是亦居傳鈔者”。【是亦居,或便是亦樓。袁氏,為寧波看族,共有三支,即所謂城南袁氏、城西袁氏和南湖袁氏,據全祖看《甬上族看表》及《是亦樓記》,知是亦樓為城南袁氏祖先“正獻公”(名不詳,南宋人)所建。又據張壽鏞《四明叢書·瞻袞堂文集撮要》,知直至道光年間,樓名依在,且亦刻書。陳之綱輯《四明奇跡》卷四錄城南袁裒《是亦樓》詩一章云:“樓縱不高心自遠,祖先遺澤一廛留。一身之外無他事,聊可棲遲是亦樓。”則樓中亦躲書。而傳鈔《留書》萬斯選訂本者袁氏為誰,待考。】 由此可知,馮貞群師長教師傳鈔本在內在的事務與格局上保存了是亦居傳鈔本的面孔,也就是說,馮貞群師長教師傳鈔本實乃是亦居傳鈔本的翻版,由於兩者在內在的事務與格局上的同等,所以將馮貞群師長教師傳鈔本視為是亦居傳鈔本是可以的(以下除特別注明外,即所以亦居傳鈔本代稱之)。 是亦居傳鈔本斷定了,那么萬斯選訂本與全祖看重定本又若何呢?由於找不到原書,所以只能依據現有的材料,經由過程反復地論證,盼望可以或許找出此中模糊若現的關系。上面就以與《留書》相干人物彼此或有或無的來往,來窺測這四個傳本之間不為人知的機密。 四、與《留書》相干人物考 是亦居傳鈔本上錄黃宗羲癸丑(康熙十二年,1673)《題辭》所謂“長短予之所留也,公擇之所留也”,把為什么將這幾篇文章留上去的緣由推到了萬斯選的身上,這與其癸巳(順治十年,1653)《題辭》所謂“其書不成不留”,意圖相差很年夜,此中或許有馮貞群師長教師認為 “托名于萬斯選將原稿刪改,所謂言遜以逃難者” 的目標。這般看來,萬斯選或為與此書有“極年夜關系”之第一人。 萬斯選(1629—1694)字公擇,學者稱白云師長教師,萬泰第五子(萬泰共八子,時稱萬氏八龍),鄞縣人。順治十四年(丁酉,1657),萬泰卒,黃宗羲寓札萬斯年,招萬氏兄弟、叔侄往馀姚受業。康熙三年(甲辰,1664)六月,黃宗羲回到里門,萬斯選過訪,“見公詩稿寥落,許寫凈本,公因汰其三之二,取蘇文忠行記之意,曰《南雷詩歷》”,則知萬斯選已經是給黃宗羲收拾過詩稿的,那么在康熙十二年將黃宗羲的《留書》“釐而出之”,亦為道理中事也。之后,書稿當躲于黃宗羲的續鈔閣之內。 康熙三十三年(甲戌,1694),萬斯選卒,黃宗羲為之慟哭,為作《墓志銘》,用王陽明與徐曰仁來比本身與萬斯選的關系,至謂“知公擇者,家人未必如余”。又曰: 河圖洛書,先儒多有辨其非者,余認為即今之圖經地輿志也。……其他異同甚多,見者訾為郢書燕說,一二良知勸余躲其大言,以俟后之正人。惟公擇渙然冰釋,相視莫逆,認為圣人復起,不易吾言。 全祖看亦曰: 梨洲黃氏講學甬上,門生從之如云,其稱高座者十有八人,然或講經,或榷史,或為詩古文詞,不克不及盡承學統也,而師長教師以躬行正人魁首之。 由是而知,全祖看《重定黃氏留書》詩“疇昔薪傳貽甬上,而今高弟亦陵遲”中所謂“高弟”者,便是指萬斯選(案,詩作于乾隆十三年〔戊辰,1748〕,此時距萬斯選之卒已五十馀年,故曰陵遲)。 那么,我們可以猜測,全祖看所看到的《留書》,其上或有黃宗羲康熙癸丑年的《題辭》,所以全氏在為重定此書而寫的一首詩里的最后一句里,提到了“甬上”“高弟”。那么全祖看所看到的《留書》能否即“萬斯選訂”之本呢?假如是,那么他又是在何時何地看到《留書》的呢?又為何要重定《留書》呢?而顛末他重定后的《留書》究竟又是什么樣子容貌呢?這里觸及到一個主要人物,那就是鄭性。 鄭性(1665—1743)字義門,號南溪,又號五岳游人,溱之孫,梁之子,年夜節之父,慈溪鸛浦人。鄭性為能完成其父鄭梁欲立家祠以祀黃宗羲、祖父鄭溱之志,于是在居所之東筑二老閣,樓上奉祀,樓下躲書。關于二老閣躲書,鄭性友全祖看曾曰: 太沖師長教師最喜收書,其網羅年夜江以南諸家殆遍。所得最多者,前則澹生堂祁氏,后則傳是樓徐氏,然未及編次為目也。垂老遭洪流,卷軸盡壞。身后一火,掉往年夜半。吾友鄭丈南溪理而出之,其狼藉者復整,其破損者復完,尚可得三萬卷。……南溪登斯閣也,師長教師之薪火臨焉,平子師長教師以來之手澤在焉,是雖殘編斷簡,其尚在所愛護也,況未見之書累累乎。 又曰: 師長教師于黃氏之學,表章不遺馀力。南雷一水一火之后,卷籍狼藉佚掉,乃理而出之。故城賈氏倒置《明儒學案》之次序遞次,正其誤而重刊之。……四方學者或訪求南雷之學,不之黃氏而之鸛浦,即黃氏諸孫訪求簿錄,亦反以師長教師為大批。 徐嵩《二老閣記》亦曰:“既而梨洲師長教師之家火,其躲書半掉,南溪于是焉相度基址,建閣于宅之左,方如所命認為位,取黃氏遺書之存者,庋于其旁。”而黃宗羲遺書進躲二老閣的時光是在康熙五十六年(丁酉,1717)。 從下面各家的記敘可以了解,黃宗羲故后,他的躲書包含他的手稿所有的為鄭性取得,躲于二老閣,則《明夷待訪錄》之未刻稿在焉,而《留書》亦在此中矣。可是《留書》很能夠與《明夷待訪錄》是合訂成一冊的,且《留書》是附錄在集后,不者,黃百家所撰《先遺獻文孝公梨洲府君行略》不至于將之疏忽。待到鄭性、鄭年夜節父子校正刊刻《明夷待訪錄》時,才發明了《留書》的內在的事務,所以又另為鈔錄,正如全祖看所謂“師長教師之文,其深躲而不出者,蓋以有待,不成聽其埋沒也”之意。但是鄭性刻《南雷文約》在乾隆六年,【鄭性《南雷文約序》曰:“丁酉,悉回余。《文約》之藍本在焉。……嗚呼,領先子之學于師長教師也,性甫三齡耳,今七十有八矣。”按,鄭性生于康熙四年,七十八歲時為乾隆六年(辛酉,1741)。】而全祖看輯校《南雷黃子年夜選集》時,將二老閣所躲黃宗羲之草稿、手跡所有的掏出,由於此時鄭性曾經往世。【全祖看《南雷黃子年夜選集序》:“師長教師嘗欲合諸本芟定之為《文約》,未成而卒,而竟有所謂《文約》者,慈溪鄭南溪喜而雕之,然不知非師長教師之手裁也。……予乃從南溪家盡取師長教師之草稿,逐一證定,皆以手跡為據。……惜乎南溪來世,不得與共會商之。”】且《明夷待訪錄》是由鄭性訂、其子鄭年夜節校的,與明天一閣所躲《留書》之訂、校者雷同,由此可以斷定,鄭性父子校正之《留書》,其藍本或許也應當是我們所關懷的“萬斯選訂本”。由於鄭性訂且刊刻《明夷待訪錄》,所以他可以或許發明此中與《留書》雷同的內在的事務,即後記“師長教師《留書》八篇,其《田賦》、《制科》、《將》三篇見《待訪錄》,茲不具載”的原由了,而這一後記出自鄭性父子無疑。至于全祖看所掏出的黃宗羲之草稿、手跡,《留書》原稿亦當在焉。 經由過程以上鄭性、全祖看兩人生卒年的先后,聯合現在發明的《留書》兩個鈔本在文字上的差別,我們有來由猜忌這變更后面的更深條理的故事。而欲破解此中的機密,那么,提醒全祖看對此書的“重定”,應當是要害性的地點。 全祖看(1705—1755)字紹衣,號謝山,鄞縣人。十五歲時,識鄭性,二十六歲至三十二歲,居北京。乾隆二年(丁巳,1737),三十三歲,因獲咎了年夜學士張英,散館后,“竟列劣等,左遷外補”,一氣之下,于“玄月出都,冬抵浙”,遂不復出。從此決意搜集文獻,鉆研學術,后主講蕺山、端溪書院,為士林仰重。為學謹記黃宗羲,稱私淑門生。 全祖看《訪南溪進鸛浦坐雨即賦南溪家園七首》之《西江書屋》曰:“整理南雷書,門墻幸有托。反疑過高深,一切棄糟粕。我生苦謏聞,漁獵久荒落。何時得假館,疑義相彈搏。”據上引《二老閣躲書記》、《五岳游人穿中柱文》中亦可知,全祖看是在鄭性二老閣里得見黃宗羲浩繁遺著的,待鄭性來世后,全祖看又為校正《南雷黃子年夜選集》。其《序》曰: 南雷師長教師之集,累雕而未盡,其稱《南雷案牘》者凡四種,而壬辰、癸巳以前所輯曰《始學庵集》,不預焉;其稱《南雷訂婚》者又四種,而壬申以后曰《病榻集》,亦不預焉。師長教師嘗欲合諸本芟定之為《文約》,未成而卒,而竟有所謂《文約》者,慈溪鄭南溪喜而雕之,然不知非師長教師之手裁也。師長教師之文,其深躲而不出者,蓋以有待,不成聽其埋沒也。而在雕本中,反疑多冒附之作,讀者多不之審。予乃于南溪家盡取師長教師之草稿,逐一證定,皆以手跡為據,于是義熙之文畢出,而冒附者果不出予所揣。乃補其亡,汰其偽,定為四十四卷,而廬山真臉孔見矣。師長教師之文,累有更竄,故多與舊所行世之本分歧者,又皆以其暮年手跡為據。 由此得知,二老閣所躲黃宗羲之各類著作,全祖看都細為“證定”。 蔣學鏞謂全祖看“最有功文獻者”,“在《續耆舊集》一書”,由於自明季迄乾隆朝已百來年,其文獻若“不亟為蒐訪”,則“必盡耗費”,于是全祖看“遍求之里中故家及諸人后嗣”,遇“閟不願出者,至為之長跪以請”,而于其他“片紙只字,得之織筐塵壁之間者”,亦為之“編次整理”,使“成足本”,以如許的忠誠收拾黃宗羲的選集,蒐羅必廣,而《序》中“師長教師之文,其深躲而不出者,蓋以有待,不成聽其埋沒”如此,則可以斷定,所謂“深躲而不出者”,一定有其不出的緣由,《留書》當是此中之一焉。其緣由能夠有二:一是時期周遭的狀況,彼時文字獄曾經產生多起,著書躲書,當存警惕;二是小我題目,全祖看在翰林院時代,曾作《皇雅頌》,內有《年夜討賊》一篇,妒忌者謂其詩中有“不忘有明,雖頌昭代建國之功,實稱揚思宗之德,有煽動國民不忘故主之意”,“幾獲譴,幸年夜學士某(指李紱)為之說明,始免”。這些對他都有所影響,今不雅《鮚埼亭集》,語多警惕。而黃宗羲《留書》中 “蠻夷”、“胡”、“虜”、“偽朝”、“禽獸”等違礙字,全祖看應有所諱,將之停止刪改,也是道理中事,所以,顛末他這么刪改后的《留書》,則稱之為“重定”,也就合適現實了。全祖看又為“重定”本題了一首詩,附在了下面。 經由過程上述剖析,我們基礎上梳理出《留書》各個分歧版本之間的關系,可是要斷定哪一訂本是黃宗羲生前的原貌,那就必需得考據所謂的“萬斯選訂本”的有無以及黃宗羲癸丑《題辭》的真偽。 假如萬斯選訂本是存在的,則黃宗羲癸丑《題辭》也就是真的,那么鄭性父子校正此書時為什么要將這一篇《題辭》刪往而僅保留癸巳年的呢?且又不署萬氏之名,是為了回功于己呢,仍是還有所圖?全祖看重定此書,卻為什么偏要說是“門人萬斯選訂”呢?且所錄癸丑《題辭》,也正如馮貞群師長教師說的“托名于萬斯選將原稿刪改,所謂言遜以逃難者”,作為黃宗羲自己,蓋不至于用此種手腕來為本身擺脫!所謂“后十年續有《明夷待訪錄》之作”、“乃復附之《明夷待訪錄》之后”中之“《明夷待訪錄》”,在黃宗羲的著作及其子黃百家所撰《行略》里,都僅作“《待訪錄》”,不曾見有“明夷”兩字。全祖看在《書明夷待訪錄后》里即謂“《明夷待訪錄》一卷……底本不止于此,以多嫌諱,弗盡出”,曾經將《待訪錄》稱之為《明夷待訪錄》了。關于這一點,吳光師長教師早曾經指出,謂是鄭性父子校正刊刻時所加。且在黃宗羲的著作中,亦不曾發明其于康熙十二年(癸丑,1673)居住杭州的佐證。由此可以判斷,是亦居傳鈔本上所錄黃宗羲的癸丑《題辭》,系后人偽托,造偽者即全祖看自己。 那么所謂的“萬斯選訂本”也就是偽托的了,則是亦居傳鈔的“萬斯選訂本”也就不是萬斯選“訂本”了,他所根據的底本很有能夠就是全祖看的重定本,緣由有三:一是其上有全祖看重定題詩,二是其上錄黃宗羲“癸丑《題辭》”,三是違礙字已有所刪改。 《留書》可以或許逃過清廷二百馀年的高壓文網留傳至今,這不克不及不說是鄭性父子的功績。全祖看重定本固然未能找見,但經由過程是亦居傳鈔本我們也可以清楚其書的內在的事務,盡管與我們所謂的原書(即鄭性父子校正本)有幾處差別,但是那幾處文字的差別應當說仍是具有必定的參考價值,由於全祖看自己確切是看到過《留書》手稿的,他的重定,便是以手稿為基本而加以刪改的,所以有了明天我們所看到的樣子容貌。 也就是說,《留書》有兩個體系本:其一為鄭性父子校正本,未見其他傳鈔,僅傳一本,今躲天一閣;其二為全祖看重定本,有兩個傳鈔本,一為是亦居傳鈔本,一為馮貞群師長教師伏跗室傳鈔是亦居傳鈔本,而底本與是亦居傳鈔本均未見。至于所謂的“萬斯選訂本”,也許只不外是全祖看為保留瑜伽場地此書而又避清廷隱諱的一個捏詞罷了。 (本文摘選自《尋覓祝英臺》,個廠 撰,北京結合出書公司2024年7月版。原題目為“黃宗羲《留書》版本考——中華書局躲《南雷黃子留書》及相干題目”。) 未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