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宮格分享 admin, 2023 年 11 月 10 日 原標題:RCEP締約國數據跨境流動政策的數字生產力基礎及其影響——以數字融會指數為參照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在第四次工業反動過程中,數據是繼貨物、勞動力、服務和資本等元素之后,衝破傳統跨境貿易的第5種主要元素私密空間。數據跨境流動政策是各國保護本國數據好處的主要東西。活著界貿易組織(WTO)缺少體系性規則協調各國管理數據跨境流動的佈景下,區域性經濟貿易協定已成為均衡各國數據跨境管理立場的主要場域。2023年6月2日,隨著《區域周全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對菲律賓正式失效,標志著RCEP對東南亞國家聯盟(以下簡稱“東盟”)10個成員國和5個非東盟國家的周全失效;此中數據跨境條款的失效,是亞太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之間復雜數據跨境管理立場妥協的結果。文章以2021年8月東盟發布的《東盟數字融會指數》報告中相關支柱指數及其標準化評估指標為參照,梳理RCEP締約國的數字生產力及數字經濟現狀,進而結合數據跨境政策類型,闡釋數字生產私密空間力對數據跨境政策制訂的影響;最后,提出推動RCEP締約國數據跨境不受拘束流動的建議。 RCEP締約國數據跨境流動的政策梳理 Kapland等就數據跨境流動政策類型進行研討與歸納,總結出政策不受拘束度由低到高共4種教學類型,即制止數據傳輸、數據當地存儲、許可制和標準制。由于柬埔寨、文萊和緬甸尚未對數據跨境流動頒布相關法令或制訂政策,故將其作為第5種類型,即其他情況。 制止數據傳輸:制止將數據及其復印件跨境傳輸。例如,韓國不允許醫療安康數據跨境傳輸;印度尼西亞《2019年第71號條例》制止公共部門的數據跨境傳輸;澳年夜利亞頒布的《2012年受管束的個人電子安康記錄舞蹈教室法》制止將個人醫療安康記錄跨境傳輸。 數據當地存儲:準許將數據復制品跨境傳輸,但數據正本必須保留在本國領土內。新西蘭《1994年稅務治理法》《1985年貨物與服務稅法》請求將商業信息、貨物信息通過紙質或數據儲存器的方法存儲于境內;2018年,越南頒布的《網絡平安法》第26條第3款規定網絡供教學場地應商必須將數據存儲在境內;2019年,泰國頒布的《個人數據保護法》第27條第3款規定數據跨境傳輸時必須將無需通過數據主體批準的相關數據信息存有權力的村婦力量!”儲于境內。 許可制:請求數據跨境傳輸必須獲得數據主體或相關部門的許可。韓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17條第3、4款規定了數據跨境會議室出租傳輸的許可制及破例情況,韓國《金融機構數據處理與其他商業授權條例》第4條規定通過授權設立許可制;印度尼西亞《通訊和信息部關于電子系統個人數據保護法》第22條第1款設立了許可制;2021年,japan舞蹈場地(日本)修訂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了必須獲得數據主體的批準后才可進行個人數據跨境傳輸的許可制;2019年,泰國頒布的《個人數據保護法》第28條第1款明確了3種破例情況以設立會議室出租許可制;老撾《電子數據保護法》也設立了許可制;菲律賓《2012年數據隱私法》第12條a項也將獲得數據主體的授權或批準作為數據跨境傳輸的前置條件;澳年夜利亞《1988年隱私法》“隱私原則”第8條第2款第b至e項規定了許可的4種情況;馬來西亞《2010年個人數據保護法》第129條第3款以破例情況的方法設立了許可制。 標準制:請求數據平安方面,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平安標準,才幹準許跨境傳輸。新加坡《2012年個人交流數據保護法》第26條設立了數據跨境傳輸的標準制,并在《2021年個人數據保護條例》第9條和第10條作了詳細規定;japan(日本)《個人信息保護法》第28條規定了3種類型的數據跨境傳輸標準制,即數據接受地點地必須保證與japan(日本)具有劃一的保護程度,或合適japan(日本)法令規定,舞蹈教室或合適數據跨境傳輸相關國際標準;澳年夜利亞《1988年隱私法》“隱私原則”第8條第2款第a項設立了跨境數據傳輸必須具有與澳年夜利亞本國類似保家教護程度的標準制;新西蘭《2020年隱私法》第193條第1款設立了授權制的標準制;泰國《2019年個人數據保護法》第28條第1款規定了原則上適用的標準制,并制訂了個人數據保護程度較低的國家清單;馬來西亞《2010年個人數據保護法》第129條第1、2款規定了數據跨境傳輸必須具有馬來西亞當局認可或劃一保護程度的標準制;菲律賓《2012年數據隱私法》第21條a項規定以合同或其他能供給雷同保護程度的標準制。 其他情況。柬埔寨尚未頒布專門的數據保護法,關于數據跨境流動的規則散見于2019年11月通過的《電子商務法》;文萊和緬甸尚未對數據跨境傳輸進行規定。 RCEP締約國的數據流動政策并不是絕對的,不存在絕對制止的數據跨境流動,也沒有絕對不受拘束的數據跨境流動,而是各自根據本國數字生產力程度,設定分歧把持標準和法式。限制數據跨境不受拘束流動不是最終目標,而是為保護數據跨境流動所構成的價值和平安。 以數字融會指數為參照的RCEP締約國數字生產力 數字生產力是生產力的主體要素(勞動者)和客體要素(勞動資料和勞動對象)“三位一體”的數字化。本文選取了《東盟數字融會指數》報告中設置的數字技術與人才、數據保護與網絡平安、數字付出與成分識別、軌制與基礎設施建設準備度和數字貿易與物流共5個支柱指數及其標準化評估指標,從主體要1對1教學素和客體要素反應并剖析了數字生產力及其應用和轉化的才能(表1)。 表1 RCEP締約國數字融會指數 Table 1 RCEP participating count舞蹈教室ries’ digital integration index 注:東盟指數值指東盟10國整體在各支柱的指數值;RCEP締約國均勻值指15個RCEP締約國在各支柱指數的均勻值;每個支柱由5個分歧的標準化評估指標構成,每個標準化評估指標滿分值是20分,指數滿分值是100分 數字生產力主體要素決定生產力的發展程度。數字教學場地生產力的主體要素由經過學習、培訓后具有數字技術知識素養和應用技巧的勞動者構成,其狀況可通家教過“數字技術與人才”與“數據保護與網絡平安”支柱指數及其標準化評估指標體現。“數字技術與人才”支柱是勞動力狀況的主要反應。與其他支柱指數比擬,RCEP締約國均勻值在此支柱指數最低,僅為49.19。該支柱的標準化評估指標中,科學、技術、機械工程及數學專業標的目的畢業生比重的指標值僅為5.82,從事知識密集型服務勞動力比重的指標值也僅為4.48,把握數字技巧人群比重的指標值最高,達到13.11,從事數字技術相關業務的人群比重指標值為12.67,進行數字技術研討與發展一起配合情況的指標值為12.13。以此為參照,RCEP締約國的數字生產力主體要素的勞動力數量無限,數字技術知識素養、應用和轉化才能還有待晉陞。“數據保護與網絡平安”支柱可從另一個側面反應數字技術的知識素養和應用才能。整體上,RCEP締約國在此支柱的指數表現傑出,均勻值達到70.65,但依然具有較年夜的晉陞空間。在該支柱的標準化評估指標中,網絡平安技術才能(指標值為10.96)、機構網絡平安才能(指標值為12.96)和網絡平安的國家一起配合水平(指標值為11.88)還有待加強。具體到RCEP締約國,如老撾(32.58)、柬埔寨(24.76)和緬甸(20.41)在該支柱的表現不睬想,還需求從多個方面加強和晉陞數據和網絡的平安建設。 數字生產力的客體要素是生產力發展程度的主要基礎。數字生產力的客體要素由數字化的勞動資料和勞動對象構成。生產力的勞動資私密空間料表現為數字技術設備和東西;勞動對象表現為數據、商業軟件和生產勞動感化其上的天然物。“數字付出與成分識別”和“軌制與基礎設施建設準備度”支柱指數及其標準化評舞蹈場地估指標反應了生產力的客體要素。“數字付出與成分識別”支柱是勞動資料的主要體現。就該支柱指數而言,RCEP締約國均勻值(67.21)比東盟指數值(58.84)高,這是因為部門非東盟發達國家的數值比較高,如新西蘭(90.33)、澳年夜利亞(88.00)、japan(日本)(82.00)和韓國(81.42)。這也體現了上述發達國家的生產力客體要素相對較好。具體到支柱的標準化評估指標,年夜部門國家的成分識別系統設置裝備擺設率和成分系統普及率的標準化評估指標值都比較高,分別為17.78和17.49;但是,在銀行業務中,應用電子平臺或數字設備的人群標準化評估指標值很是低,僅為2.64,而在其他類金融買賣中,這個指標值僅為7.6。“軌制與基礎設施建設準備度”支柱反應了勞動對象狀況。東盟在該支柱的指數值為62.85,各項標準化評估指標值中,活躍移動寬帶用戶的比重(14.76)最高,物聯網用戶的比重(11.59)最低,當局數字化服務的可獲得及可應用水平標準化評估指標值為12.44。RCEP締約國均勻值略低于東盟指數值,僅為61.67。具體到國家,各國的支柱指數表現差異較年夜,指數最高的是新加坡(90.36),最低的是老撾(38.27)。這體現了年夜部門RCEP締約國數字生產力的勞動資料和勞動對象發展不服衡。一方面,勞動資料有所完善,另有較年夜改良和發展空間;另一方面,作為勞動對象的數據及其關聯要素體量比較年夜,是主要的數據來源。 數字經濟是數字生產力應用和轉化才能的主要體現。數字經濟是生產力主體將數字技術與生產力要素有機融會,創造數字產品和其他產品價值的活動或經濟形態。數字經濟發展水平可通過“數字貿易與物流”支柱指數及其標準化評估指標得以體現。RCEP締約國在該支柱的均勻值為66.97,此中japan(日本)、新西蘭、澳年夜利亞等非東盟發達國家的指數均超90,緊隨其后的是韓國、中國、泰國和新加坡,都超過80,遠超東盟指數值(55.27);比擬而言,老撾(23.22)、柬埔寨(33.91)和緬甸(18.51)的支柱指數較低。具體到標準化評估指標,跨境貿易和當局海關應用數字技術水平指標值稍低,僅為11.20;數字認證和電子簽章的應用水平的指標值與舞蹈場地物流服務的競爭力和質量指標值略微高一點,分別為12.00和12.07。整體而言,發達國家和不發達國家在數字生產力應用和轉化才能方面的差距較年夜,甚至呈現兩極化。 數字生產力對RCEP締約國數據跨境流動政策的影響 數字生產力瑜伽教室主體要素的決定性影響 數字生產力主體要素對政策的標準設定及其實現方法起決定性個人空間感化。主體要素是數據來源及其價值構成的焦點。數據來源及其價值配合決定了一國在全球性數據價值鏈的位階關系。數據價值鏈是預算數據價值的關鍵,是原始數據從數據搜集、剖析到處理成數字智能,使其可以用于商業目標具有經濟價值,或服務于社會目標具有社會價值的潛力;要想創造和獲取價值,既需求原始數據,也需求具備將數教學據變為數字智能的才能。實質上,數據價值鏈是一種新形態的數字鴻溝,是由數據成為資源及其跨境流動所構成的價值效應所致。在這種新形態數字鴻溝中,位于發達國家的全球性數字企業集聚著頂尖人才,把握和把持著數據及其價值轉化的焦點技術,使得發達國家處于數據價值鏈的頂端,引領數字智能的發展;比擬而言,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雖然擁有絕年夜多數的原始數據,但沒有把握焦點的數字技術,因此只能成為數字企業的原始數據供給方和數字智能產品的消費者;故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基礎處于數據價值鏈的從屬位置。由此,政策制訂者在制訂數據跨境流動政策時,必須正視其地點數據價值鏈中的位階及其效應,從而進行政策標準及其實現方法的抉擇。例如,american匯集了重要的全球性高科技數字平臺企業和人才,把握著前沿的數字技術,主導著全球數智產品和服務,因此只要使其平臺企業能夠在全球范圍內獲取最多的原始數據,才幹保證其數智產品的前沿性和創新性,保證其在數據價值鏈的頂端,故american奉行數據跨境藍玉華又衝媽媽搖了搖頭,緩緩道:“不,他們是奴才,怎麼敢不聽主人的吩咐?這一切都不是他們的錯,罪魁禍首是女兒,流動的不受拘束主義。與american比擬,歐盟雖不乏頂尖高技術企業和人才,但舞蹈場地缺少能夠對全球數智市場產生影響的數字平臺企業,也就意味著把握全球性數字技術和人才儲備相對弱,數據及其價值轉化才能無限,因此,歐盟也難免成為原始數據供給方,故其數據跨境流動政策相對守舊。 數字生產力的客體要素是政策制訂和實現的基礎 數字生產力客體要素是生產力的基礎,也是政策制訂者確定政策標準和實現的基礎。數字生產力的客體要素,既包含政策調整對象的數據,也包含保證政策落實的基礎東西。“數字付出與成分識別”支柱,反應作為勞動對象的“數據”體量,體現政策規制對象的現狀;“軌制與基礎設施建設準備度”支柱,則體現作為勞動資料的數字化基礎設施的硬性指標。數據體量、數字技術基礎設施等客體要素,是數據跨境流動政策標準抉擇的客觀基礎。 以客體要素為基礎的政策邏輯,在于政策制訂者若何通過政策維護其數據話語權。正如前文所述,絕年夜多數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是重要的原始數據來源地,成為重要的數據輸出國,但卻處在數據價值鏈的邊緣或底端;而部門發達國家是重要數據流進國,并應用其數字技術和海量數據進行創新創造,構成高附加值的數據產品,從而成為數據價值鏈的中間或頂端。數據價值鏈位階的差異導致數據話語權力的不服等。從決策者看來,數據話語權的不服等,一方面將導致政治層面話語權的不服等,使國際關系處于被動局勢,另一方面也會導致經濟層面的不服等,使本國的企業被擠壓甚至裁減。是以,良多發展中國家決策者認為,數據話語權的不服等,是他們頒行政策或立法,對跨境數據流動進行戰略性干預的正當來由。因此,年夜部門RCEP締約國通過立法或頒行政策進步本國的數據管理和網絡平安保證才能,推進本國軌制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其實質則是推動數據跨境流動的政策性干預。例如,2020年11月,新加坡通過修正《2012年個人數據保護法》與《2007年渣滓郵件把持法》,從而充足保護數字時代的消費者權利,確保與技術發展和新商業形式齊頭并進的才能,并在消費者對創新的需乞降相關權利的保護與風險的防范之間實現均衡。RCEP締約國只要在保證本國數據平安和網絡平安的條件下,才會對數據跨境流動政策持開放態度。例如,柬埔寨、老撾、緬甸和越南作為數據輸出國,擁有海量原始數據,但數字技術基礎設施和技術應用才能有所完善,因此主張相關數據跨境流動暫不適用RCEP相關條款。 數字經濟與數據跨境流動政策不受拘束度無線性關系 就政策制訂者而言,傑出的數字經濟表現并不用然成為放寬管控數據跨境流動的來由。數字經濟是數字技術與生產力主客體要素融會,進行勞動、創造價值的活動。數據是1對1教學數字經濟活動過程中主要的勞動對象。由此,數字經濟重要是以數字技術和數據作為基礎。誠然,數據不受拘束跨境流動既能推動數字技術的創新、發展和應用,也能推動數字經濟的發展。但是,從政策制訂者角度來看,數字化的生產關系必須適應數字生產力的發展。數據跨境流動政策必須樹立在本國生產力發展程度的基礎之上,尋求數字技術與數個人空間據資源感化後果的最年夜化,不克不及一味地尋求數字經濟的發展,而淪為數據層面的“殖平易近地”。因此,數字經濟的發展,并小樹屋不用然成為放寬數據跨境流動管控的來由,也并不用然與政策的“不受拘束度”成正相關。 具體而言,“數字貿易與物流”支柱指數重要考核可用于支撐跨境貿易的數字技術及其配套基礎設施情況。該支柱的各項標準化評估指標是數字經濟發展的主要基礎。RCEP締約國在“數字貿易與物流”支柱的指數表現優異,但其數據跨境流動政教學場地策并不用然是寬松的。例如,japan(日本)的“數字貿易與物流”支柱指數表現最優,但其數據跨境政策采用的是許可制和標準制并行甚至疊加的“雙軌”制;新西蘭的指數緊隨japan(日本),但請求將商業信息、貨物以及服務記錄信息正本存儲于新西蘭境內,同時采用數據當地存儲和標準制并行甚至疊加的“雙軌”制;比擬于前兩者,澳年夜利亞數據跨境流動政策更趨于嚴苛,采用制止數據輸出、許可制和標準制并行的“三軌”制。 在數字經濟中,市場仍然沿襲著“贏者通吃”的自我動態調節;只要為數未幾的幾個商業體,在與終端數據一切體構成的好處關系中,獲得絕年夜多數的好處和權力。由此,政策制訂者在均衡數字經濟與本國國內整體好處之間,必定會傾向于盡量防止對american等數字技術發達國家的依賴。在此,印度雖然不是RCEP締約國,卻是一個較為典範的例子:為了保證本國數字技術才能的發展,印度采用能夠使本國數據經濟好處和社會好處最年夜化的數據跨境流動政策,以推動本國的數字經濟發展,防止數據經濟好處流向數字經濟發達的國家和地區;這種數據跨境流動政策背后的哲理,則是防止印度成為其他經濟發達國家的“數據殖平易近地”,即防止發達國家從印度的數據跨境中獲取好處,損害印度的國家好處。是以,印度請求本國范圍內的數據,應該優先在本國的新興企業應用,避免流向發達國家的技術公司,而淪為“數據殖平易近主義”的受益者。 結論及政策建議 結論 數據跨境流動并非完整不受拘束,甚至存在必定事實層面的數據保護主義,是數字生產力競爭的結果。數據跨境不受拘束流動的主張,具有必定水平的地緣性和話語體系性,並且基礎來自發達國家的理論;對于限制數據跨境流動的主張,年夜都來自與其存在競爭關系,甚至出于堅持競爭優勢的可當他看到新娘被抬在轎子的背上,婚宴的人一步一步抬著轎子朝他家走去,離家越來越近,他才明白這不是戲。 ,而且他國家。 RCEP締約國的數據跨境流動政策可歸為5種類型,年夜部門RCEP締約國采取“多軌制”穿插并行或疊加的政策,也有部門國家采取“單一制”。此外,還有少數國家尚未出臺數據跨境流動的政就在她胡思亂想的時候,遠遠的就看到了嵐府的大門,馬車裡響起了彩衣激動的聲音。策或立法。 數字生產力要素對數據跨境流動政策的標準和實現方法產生主要影響。生產力主體要素對數據跨境流動政策制訂起決定性感化,因其關乎數字技術的認知、開發和應用才能,也關乎政策制訂的認知和執行才能,決定著政策的標準和實現方法。生產力主體要素,是導致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之間“數字鴻溝”構成的緣由之一。比擬而言,由勞動資料和勞動對象構成的數字生產力客體要素,關乎數據話語權的基礎問題,是制訂數據個人空間跨境流動政策的主要基礎。數字經濟雖不屬于數字生產力范疇,卻是生產力應用和轉化的主要體現。從數字經濟層面看,數據跨境流動政策,必須均衡本國的數字經濟和生產力各要素,不應為尋求經濟的發展,而淪為“數據殖平易近地”。 政策建議 從數字生產力層面出發,為推動RCEP所倡導的數據跨境不受拘束流動,RCEP締約國還應該從以下3方面展開盡力: 加強數字人才培養。數字技術人才是推動數據跨境流動的焦點和關鍵,也是政策制訂和實現的決瑜伽場地定性原因。是以,RCEP締約國應著力加強對數字人才的培養和引進,晉陞數字人才的知識素養和應用轉化才能,晉陞本國數字技術人才的競爭力。 加年夜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投進。RCEP締約國應該加年夜數字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的投進,晉陞數據跨境流動基礎設施的平安保證。同時,各國應該構建完美的數據平安和網絡平安的軌制保證體系,推動軌制建設的國際化和標準化。 倡導數據權利同等。RCEP締約國應該倡導數據權利的同等,盡力打消數據價值鏈的不服等原因。 (作者:黃貴,云南年夜學法學院 弗里堡年夜學法學院;陶如,云南年夜學法學院。《中國科學院院刊》供稿)) 未分類 [db:标签]